何清涟:谁在做空中国?兼谈中国房地产

最近两个月以来,中国突然出现一种说法,即外资在做空中国,房地产首当其冲。这种说法又为“外国阴谋论”找到一个实例。

玩怪罪游戏(blame game)是北京的老把戏。这种怪罪如果真能给中国带来好处,比如这次乱找替罪羊,下次学乖了,不再重蹈覆辙,也算是值了。问题是怪罪游戏玩了一次又一次却老没长进。


我这里试以在中国声誉尚好的《21世纪经济报导》12月1日刊载的文章“外资做空诡计:房地产首当其冲”为例分析,该文有图表,有数据,似乎很有根据。但整篇分析存在三个问题。

第一,该文未提该表列举的外资炒房资金到底占欧美资本多少比例,造成的印象是欧美资本似乎大都投资房地产,这应该不是事实。在该文“外资撤退路径调查”一节中,提到外商撤资波及金融业,但是却没提到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当年外商投资中国金融行业做“战略投资者”,一般都有期限约定,期限到了外资是可以撤资的。因此,这种“做空”本来就应该在中共政府金融主管部门预计当中,因为外资来中国不是做慈善事业,也非为“中美友好”而来,是奔利润来的。趋利是其本性,有利则留,无利则去。因此,为其到期撤资预作方案是金融主管部门工作当中应有之义。

第二,该文只字未提近三年进入中国的新增外资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近三年以来,中国媒体不断报导台港资本外迁东南亚等地寻找“成本洼地”的故事,美国中国商会与欧盟中国商会近三年的调查报告更是反覆提到外商抱怨中国投资环境日益严苛,美国一些谘询机构的研究报告分析了美资回流的事实。但中国商务部颁布的《2011年1-9月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情况》却表明,中国引进的外资数量在增长:2011年1-9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0407家,同比增长6.24%;合同外资金额1778.6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66.79亿美元,同比增长16.6%。

我一直很关注,这些新增加的外资从何而来?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中国引进的外资当中,有很大一部份是假外资,即中国人或公司将资金转至海外,在国外注册公司后,再以“外资”的名义回流中国。,《21世纪经济报导》 在2006年6月19日登过柴青山“外资税收漏洞”一文,其中提到,据中共政府部门总结,假外资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在港澳及国外有实体经营的中资企业,出于发展的需要,回国创办“外资”企业;第二种是出于海外融资的目的,通过注册海外空壳公司及返程收购,以红筹形式上市的原内资企业;第三种是纯粹出于政策性寻租的目的,到境外尤其是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空壳企业,然后将自己变身为外企的原内资企业。据估计,第三种形式的假外资在中国非常普遍,不仅实行低税的香港成为内资企业注册空壳公司的宝地,英属维京群岛、开曼岛、萨摩亚等地也分别成为中国引进外资(FDI)的第2、第7和第9大来源地。

全部外商投资当中,假外资的比重到底有多大?世界银行1992年的估计是该比重当时已达到 25%;至2006年中国的假外资比重已超逾33%。这一比例在逐年加大,我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的统计数据计算,来自于港、澳、毛里求斯、巴哈马、巴巴多斯、开曼群岛、维京群岛、萨摩亚等地的资本,2007年占外资总量的69%;2008年占71%。2011年公布的资料当中,仍注明有大量来自于上述这些地区,而这些地区正是商务部在当年声称的“资本外逃中转站”

应该说,真正“做空中国”的资金来自于这些经过漂白的假外资,“做空中国”一文中列举的外商入房市资金不算是大头。这些假外资才是这些年来在中国房市、股市上如幽灵般出没的资金。文章还提到炒房地产的私募基金,我再多句嘴,中国的私募基金业的巨鳄是哪些人,海外早有报导,就是中国那大大小小的太子党。(见《华尔街日报》2010年2月1日:“中国‘太子党’与私募基金” China’s ‘Princelings’ and the PE;英《金融时报》2010年3月29日:“生而为钱的中国太子党”)。

我认为追究谁在做空中国有意义,但最好落到实处。抓住其中少数外资并不解决问题,因为这不是大头。不让这些假外资来去自如,成为做空中国的热钱才能解决问题。只是这办法是要堵住腐败资金外逃,有点像要制订政策与负责监管的官员们自残手足一样。

第三,关于中国的房地产。该文(当然还有不少报导)为外资从房地产业撤退导致中国房地产业面临破产风险惋惜不已。我觉得这种惋惜大可不必,因为这些年中国经济饱受房地产之累——根子上是受地方财政过度依赖房地产之累,且不说1.2亿失去了土地的失地农民与300万户城市拆迁户的血泪故事,就说那房产价格,就已将中国经济拖入高风险的高泡沫化状态。美国谘询机构Demographia今年对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爱尔兰、新西兰、英国以及美国这七个国家及地区的数百个大城市的居民房屋购买力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香港房价高达平均家庭年收入的11.4倍,在调查中最高;澳大利亚的主要大城市房价为其平均家庭年收入的6.1倍;而美国这一比例为3.3倍,在这七个国家及地区中最低。该机构认为,当房价收入比达到5.1以上就属于严重偏离购买力(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前房价收入比达到5)。中国官方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高达8.76,而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更高,北京、上海、深圳更高达15倍以上,让城市居民无法承受。

上述数据说明中国的房地产已经堕落成这样一个行业:入市者几乎绝大部份是炒房者,受益者只是地方政府、与土地有关的官员、以及开发商及炒房者,这样一个极度畸形的房地产业,中国消费者要它何用?挤去泡沫,让房价回归正常,中国人不至于成为愁白了头的“房奴”,才是人间正道。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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