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事件让中国政府心虚 /钱沁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是中国唐代诗人白居易“琵琶行”里的诗。道出了人间至美,至诚至善的同情心。


   
    陈光诚,一位普通的百姓,残疾盲人,身残志坚,靠自学成才,自修法律,成为律师。陈光诚,一个普普通通的残疾人士,是中国目前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但一位残疾盲人却为何让中国政府为之发抖,汗颜和吞吞吐吐?陈光诚事件同时受到美国国会关注,他还有幸将会成为诺贝尔奖和平奖的提名候选人。
   
    还是让我们来看陈光诚的事迹。今年1112日是陈光诚40岁的生日,在短短40年的时间里,却有着15年的维权历史的陈光诚,因维护残疾人的利益,替他人争取起码的人权而遭到当局判刑。陈光诚早在1996年就开始了他的维权活动。1991年,政府实施了“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可以减免税收,但是5年过去了,当地政府却仍然向残疾人士征税,陈光诚与当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上访首都北京,在他的努力下,此后当地政府终于停止向残疾人收税。此后,陈光诚始终活跃在帮助维护他人起码的人权的第一线。但却因此被判刑达4年三个月,罪名之一是:“聚众扰乱交通”,试想,一个盲人,连走路都困难,怎么可能聚众扰乱交通?陈光诚在结束监禁出狱之后,就被警车直接送回家,从此软禁在家。当局在他家非法安装监控设施,手机屏蔽器,强光灯,派人24小时轮流把守,不许外出,不许外人来探望。而且至今所有前来探望的人包括外国记者都受到拦截,殴打,凌辱,抢劫。而诚光诚夫妇更是遭到暴力殴打。目前,陈光诚的身体状况也令人堪忧。
   
    陈光诚之所为,我想无非就是为了维护作为残疾人的他以及普天下的人民最基本,最起码的人权,无非是触及了中国现行体制的弊端:即不完善的法制,和一系列体制缺陷这个中国政府无法回避的事实而触动了政府的根本利益。当局对陈光诚的一系列做法属于虐待和迫害,根本是违法的,是违背一个人基本人权的不道德和没有人性的行为。一个残疾人,为了大众的利益让中国政府草木皆兵,如此心虚,并且公然置联合国人权宣言于不顾,公然践踏人权,让我们感到,我们应该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残疾人做些什么,来表达我们的同情,我们支持社会良知,支持正义和维护社会道德和人类尊严的决心。
   
    想起我们这些在海外的人士,我们虽然不认识陈光诚,但是,我们为了逃避迫害,为人民维护起码的人权,为了自由和民主,不是有着相似的境况么?我们害怕回国,害怕遭受那里正在进行着的政治迫害,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印度诗人泰戈尔说:“如果你为失去阳光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我们要有光,意即:阳光,要有诚,意即真诚,就像陈光诚的名字所寓意的那样,陈光诚不自由一天,我们就要声援他一天,为捍卫人民基本人权。今天是陈光诚的生日,我们要祝他生日快乐,早日恢复健康。我们也要大声疾呼,强烈抗议中国政府践踏人权,违背联合国人权的国际公约的野蛮行径,早日还陈光诚以人身自由来实践联合国有关人权公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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