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足是流氓行径 /秋实

作者:秋实

盲人陈光诚是一位赤脚维权律师,他被借词囚禁了四年三个月,去年九月刑满出狱后,仍一直被软禁在家,连他的妻子、小女儿和高龄母亲都一起软禁,不准外界接触,这算是哪门子的法治?

借词判他入狱已是无理,毕竟还有法院判决这道手续,现在他正正当当刑满出狱,怎么还要被软禁失去​​自由?简直连法治的遮羞布都撕光了。这是政府带头干的非法行为。


事情还不止此,所有前去探望他的人都被殴打,无论是朋友、网民、律师、外国记者或维权人士,一踏进陈光诚居住的山东临沂东师古村,便被一批黑衣打手殴打,不是头破血流便是腰骨折断,手机被抢。最近,前天涯社区网助理版主刘沙沙发起「探访陈光诚运动」后,黑衣打手增至百人。刘沙沙也在探访时被打。如此无法无天的行径,简直不像政府,十足像流氓、像土匪。

有人说,临沂政府如此无法无天,难道中央不知道吗,怎不出声制止?其实中央政府本身从来也目无法纪。法律,对他们来说,一向是用来对付被统治者的工具,绝不用来约束统治者自已。许多访民在天子脚下的北京被殴打被绑架遣返原籍,许多拆迁户在全国各地被殴被逼自焚,许多著名公共知识分子在茉莉花行动期间被殴失踪,许多独立参选人士被殴被逼退选——如此众多的轰动事件,中央没理由不知道。

可以这么说,无论什么手段,只要有利于维稳的,中央都会默许或允许。对付群体事件,他们动用武警,对付个体反抗者便动用打手。愈是硬汉愈打得狠,高智晟就是一个例子。陈光诚也是一位硬汉,不仅自己被打,连访他的人都要打,这是胡记中央的潜规则。因为胡记执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维持红色江山不在他的手上变色或丧失。当「合法」手段用尽还不能使反抗者屈服​​的时候,便要动用打手打至你屈服。这就是一种流氓心态。

陈光诚事件不仅在国内越闹越火热,有人主张组织千人访问团,以人数压倒打手。事件也引起国际关注。今年七月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支持陈光诚特别法案」,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陈光诚的骚扰和软禁。十一月二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主席史密斯决定要向中国提出允许美国国会代表团探访陈光诚,且看中共怎样招架。最近胡锦涛访问欧洲时说,若要中国支援欧洲债务危机,其前提条件必先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那末,美国访问团要探访陈光诚,其前提条件是否也要美国先承认中国是一个人权国家!


(欢呼中国茉莉花革命网站首发)
http://chinajasminerevolution.blogspot.com/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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