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被追税连罚款逾千万拒签告知书(视频,图)

2011-06-28
上周三获取保候审的北京艺术家艾未未星期一被北京市税务局登门,告知补缴税款及罚款共一千两百多万元。艾未未的母亲高瑛告诉本台,艾未未拒绝在告知书上签名,提出他要首先见到发课公司的经理和会计了解公司涉税情况。




视频转载:艾晓明采访艾未未,谈网络,艺术与公民问责(艾晓明制作/乔龙提供)

m0628-ql2p.jpg


图片:艾未未无自由,牵动港澳两地。图为澳门市民声援艾未未(网络图片/乔龙提供)
北京市税务局的两位官员星期一在公安的陪同下,前往艾未未住所,告知其补交欠税五百多万元及罚款七百多万元。但艾说不能无缘无故的签名。

艾未未工作室的一位同事周一晚在推特上写道,艾未未今天告诉她,他不是发课公司实际控制人,只是公司一设计人员,没有人给他看过财务报表,他也不知道涉税情况。清楚事件的刘正刚经理和会计胡明芬,也无法联系上。而此刻税务机关却上门要他签字补交巨额税款。

艾未未的母亲高瑛星期二对本台证实:昨天我去看我儿子。我看到有两个税务人员正在跟我儿子说什么,因为当时他那里来了有客人,不是说他偷税漏税嘛,他们要我儿子签字。我儿子说,我现在要见会计刘正刚,他说,我现在必须要见他们。因为他就没有管过发课公司,法人又是他的爱人路青。他说:我这个字不能随便签,我必须先了解这个公司到底是怎么偷税漏税的。’”

高瑛说,如果儿子有责任就会承担。

实事求是的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能随便签字,因为他确实没有管这个公司。他根本就没控制,但是他的妻子是公司的法人。路青其实她也没管,就是让正刚,其实他也没有会计,他就是让会计所给他们管账的。

艾向探访他的朋友透露,公安声称已释放两名发课公司职员刘正刚及胡明芬,但至今仍联系不上。

对此,高瑛说:未未就提出来把刘正刚放出来,他们放在哪儿也搞不清楚,听说在老家兰州医院里头,在抢救。心脏病突然复发吧,会计又在哪儿呢?也找不着。

49
岁的刘正刚, 4 9日在北京被四名便衣公安带走扣押,上周五获释。

高瑛引述艾未未的话说:未未说,你必须把那些人给我,我会通过我的律师和他们见面的,要弄清楚,该负的责任肯定要负,不该负责任,不了解情况是不能随便签字的。反正是说了一句话,要不你就把我媳妇和我直接带走吧。

而官方媒体早前称,公安机关已查明艾未未控制的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逃避缴纳巨额税款、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犯罪行为。

一直关注艾未未案子的刘晓原律师说,他相信稍后还会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书。

他仅仅发一个告知书,他只是告诉你经济处罚。这个处罚并不是说你自己说:同意了,他才可以处罚你。艾未未为什么会拒绝,他也没跟我直说。网络说,他认为他自己不做实际控制人,另外一个刘正刚也找不到。从程序上来看,你不签字,他们也可以给你处罚的,过一段时间,他还有一个正式处罚决定书下来。法律上来说他只要送达给你那就生效了。

对于当局此举,刘律师解释:这个不是处罚个人(是)处罚单位。处罚单位按照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如果这个单位拒不接受处罚或者逃避处罚的话,他就要追究具体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还有相关直接人员,这也是他们要把艾未未说成他是实际控制人的一个原因。如果他不说艾未未是实际控制人的话,那就不能追究艾未未的责任了。

熟悉中国法律的香港学者王友金认为,艾未未拒绝签字是合适的做法:税务局是找错对象。我觉得他的做法妥当,因为公司的法人不是艾未未,是他的太太,所以一切公司的行为应该由他太太来负责。既然艾未未不是公司法人,他就没有权利签所有的公司文件,尤其是涉及公司犯罪行为的文件

一周内,艾未未与艾滋病维权人士胡佳相继获释,但都被禁止发声,前者又被追税。

有分析认为,显示中国政府还在继续打压,香港立法会议员张文光星期二在《明报》撰文说,继艾未未之后,胡佳也出狱了,虽受到严密监视,仍向香港的朋友说:会继续坚持维权,让人既忧且喜。

忧者,是政权不仁,随时被关回监狱;喜者,是大志仍在,监狱锁不住良心。他的妻子曾金燕,虽然担心丈夫的平安,但却不会要求胡佳暂停维权换取自由,就像你和魔鬼做交易

面对强权而无惧色,曾陷囹圄仍大无畏,这样的热血夫妻,与刘晓波和刘霞一样,让人引以为傲,但内心却酸楚。他住的地方方圆500 米满布城管、公安、交警、便衣和红袖章,像一个警察国家,魔鬼无处不在,自由不在人间。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欢呼中国茉莉花革命 ChinaJasmineRevolution.blogspot.com 编辑与整理]

推荐文章:

人民力量 公民非暴力抵抗初探 (视频)

收集茉莉花的种子,记录身边发生的事件

克服恐惧,走出勇敢的第一步

《茉莉花个人安全手册》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