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民穷之四:高税负没有带来高福利

一. 二次分配与福利权利


1. 二次分配

二次分配也称国民收入再分配,是指经济主体不必直接通过劳动而可依法获得的收入,或是国家与其他经济主体自愿的资助,如退休工资、退休金(官员)、失业补贴等。国防安全、文教卫生、行政等开支也属于二次分配。


二次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等手段对初次分配形成的过大差距进行矫正,以维护社会公平。


福利制度是二次分配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体现社会公平的一个手段。著名的福利经济学创始人庇古认为,增进社会总福利的方法之一就是将钱从富人手里转移到穷人手里。由于中国一党专制之下干部终身制、身分等级制的存在,中国的福利制度存在着较严重的逆向二次分配,表现在低收入及其边缘人群福利保障很少甚至没有,而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等吃国家饭的人员福利保障较好,级别越高福利保障水平越高。


2. 福利国家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促使英国、美国等许多国家选择了福利国家的道路,政府为穷人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服务,被认为是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中间路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许多国家选择了为人民提供部分或全面的社会服务体系。而由于石油收入的增加,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卡塔尔、巴林、阿曼等产油国也成为了福利国家。


现代福利国家特点在于保障民众的各项基本福利权利,特别在卫生、医疗、保险、教育、婴幼儿保障等方面尤为突出。福利国家政策的实行使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降低了贫困现象,这些国家的福利支出基本要占GDP的五分之一以上。2001部分经合组织国家包括教育经费在内的国家福利开支占GDP%比例:美国 19.4%,法国 34.9%,英国 25.9%,德国33.2%,瑞典 38.2%,日本18.6% 。


形成福利国家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国家只负责向“最需要的人”提供福利。这种方式需要政府官僚去区分谁是“最需要”的人,政府要密切关注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将作弊减到最低,故会将人民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接受福利的人,另一类是需要为政府福利提供的人。美国就是实行这种政策的国家。


另一种是将政府干扰减到最少,向所有需要的公民提供福利,为了提供福利需要高税收。这种方式受到公民的广泛欢迎,因为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会从福利体系中受益,北欧国家实行的就是这种体系。


福利国家大多为国(指政府或官)穷民富,与中国恰恰相反。福利国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开支太大,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全面福利政策导致一些人懒惰,不利于社会进步;政府对经济的控制阻碍了市场繁荣。


3. 没有政治权,福利权也无法保障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属于第一代人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通常称为福利权)属于第二代人权。西方国家一般认为,作为公民政治权利的第一代人权最重要,是人权之本;中国等专制国家则强调人民的经济权利,大谈生存权、发展权。照理说中国等专制国家国家应该比西方国家更重视人民福利才是,但现实恰恰相反:很多重视公民政治权利的国家其公民的福利权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国家其公民的福利权保障很差或极为不平等。产生这种反差的原因在于一国公民没有政治权,他们就很难为自己争取到福利权。


政治权中最重要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府的权力来自民选,它才可能真正地为人民谋福利。在中国,财富分配、福利保障是与权力中心的远近直接挂钩的,离权力越近分得的蛋糕越多,反之则越少。出现这一局面的根源就在于国人被集体剥夺了选举与被选举权,权力并非来源于民选而是私授。


小知识: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1976年3月23日生效,截至2006年12月底,联合国共192个成员国中已有16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该公约。中国政府1998年10月5日签署该公约,至今该公约仍处于被有关部门“研究与准备”状态而未得到全国人大的批准。如体制没有大的手术动作,则该公约将不可能获得批准。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1976年1月3日生效,中国2001年加入该公约。但该公约中“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等不少条文并未在中国得到遵守。


由此可知,中国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也可说人权)按多少排列的话,中国在192个成员国中至少排名在倒数32之后,实际位置应在倒数10名以内。


二. 中国社会福利的现状


1. 中国政府每征收100元,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只有20元


据财政部公布的《2010年财政收支情况》,全国财政支出89575亿元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方面合计社会性支出28634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31.9%,占预算外收入在内的全口径财政收入(社科院发布的数据折算后为13.5万亿元)的21%。占GDP的比例为7.2%。可以如此理解,政府收了100元钱,只有20元左右是用于民众的福利上的。


西方国家政府支出的主要保障国民的社会福利,加之对资本家等高收入人群加征以很高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社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慈善捐赠制度,这些使得被腐朽而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国民收入在各个阶层之间的分配趋向均等化。


以北欧国家丹麦为例,2007年政府的社会性支出或曰福利性支出(含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住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71.6%。另外一些发达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美国分别高达70.8%、68.5%、61.9%、66%、58.4%。


2. 宏观税负占GDP的34%,人均给党和国家贡献1万,钱到哪儿却了?


2010年中国宏观税占GDP34%,人均给党和国定贡献1万左右。而根据世界银行报告,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占GDP13%,中等收入国家平均23%,发达国家平均占30%。我们的税负水平已经超过了很多发达国家,但我们并没有如发达国家的公民一样享受高福利。党和国家收的那么多钱到哪里去了?
答案是大部分都用来进行政府投资,以及维持庞大行政机构的运转,这样党和国家收再多的钱也不够用,以致2010年居然出现了6495亿元财政赤字。即使在西方国家,政府投资效率都远低于非政府投资,中国当然不会例外。更重要的是,在中国通过政府投资产生了相当多的灰色收入(参国富民穷一)。福利事业产生不了多少灰色收入,党和国家自然无积极性在社会福利上过多投入。
社会福利是给最需要的人的,也就是给穷人的,其目的是弥补第一次收入分配的差距,让所有国民生活得有尊严,增进社会和谐。但目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退休金和医疗保障的双轨制等使二次分配出现了明显的逆向调节,即这种较少福利并非是人人平等享受或是以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为主的,而是以各级官员为代表的财政供养人员拿了大头,更多的人没有享受或享受到少到不能再少国家给的福利。一次分配的不公加上二次分配的逆向调节使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社会阶层越来越趋于固化。


3.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世界第一(公务员除外)


据2010年3月10日财新网报道,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教授研究发现,中国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按照世界银行2009年最新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 (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白重恩认为,当前的社保缴费费率过高,不但加重了参保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不利于扩大就业;更限制了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挤压了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发展空间。
白重恩教授计算的是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之外个人负担的福利支出还有不少,比如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为5—20%,个人缴存比例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如此算来,法定福利缴费占工资的比率50—90%。苛税猛于虎,工薪族的工资又怎么高得起来呢?
相较与普通工薪族,公务员缴费比率是少得多,养老、医疗基本不需要缴,主要支出在于住房公积金。


4.中国特色的养老双轨制


养老双轨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并延续至今,企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公务员(也包括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则按照退休前岗位工资高低发给退休金,退休金全部由财政负责。
两相比较:公务员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内不缴纳养老保险,而企业职工在工作时就要缴养老保险金,这个费用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二十万元;公务员退休后的养老金达退休前工资90%以上,全部由纳税人的钱全数为其买单,而企业职工的退休金普遍只有退休前工资的40%左右。由于退休前公务员平均工资本就比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很多,这样进一步扩大的两者之间的差距。
很明显,这样的双轨制是不合理的,公务员有滥用职权中饱私囊之嫌。这一局面的形成主要原因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既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又是既得利益者,双重身份存在着利益冲突。深一层次从体制方面次分析的话,原因主要在于一党专制的体制导致官员的权利不是来自人民选举,故而损害民众利益时无所顾忌,伤害到自己小集团的些许利益时就拼命维护,或者是暂时退步却堤内小损堤外大补,这就是所谓改革阻力的真相。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提供的资料,到2006年底,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平均高出企业两倍多,随着津补贴改革的到位,差距还将进一步扩大。到现在二者的差距已到三倍以上,比2006年差距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
从国际趋势来看,全世界大约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全民养老制度,其中覆盖率较高、体系较为成熟的国家,养老保险大都采用统一制度和全国统筹模式。


三.养老保障


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中,社会保障本应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手段,但中国的社保制度由于缺乏民主、公平的理念因而人为地造成了不同群体间社保待遇的不公平。一方面是很多实际需要帮助的人群并没有纳入到保障中来导致低收入者老无所依,另一方面是本就高收入的群体退休之后反而保障更多,这样的二次分配逆向调节使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美国等世界其他国家养老保障改革经验表明,成功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出台不仅仅是政府在推行一项新的措施,而且是经过社会激烈讨论、长时间酝酿之后的结果,改革的过程体现了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改革过程也体现了政党和社会主要利益集团的协商一致。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的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推进过程,上层单方面地强行推出改革措施企图一步到位,这样政府与社会互动不够、协商不足,民众的参与热情没有被激发起来,民众对于政策的理解度往往较差,改革措施推行就困难。这是体制的问题,不独养老保障一途。


1.社保基金规模


社会保险基金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农保、新农合)。2010年收入合计18823亿元,支出合计14819亿元,历年累计结余约2万亿元。老百姓平时领到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报销的医药费就是从这部分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划拨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投资收益所形成的基金。该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到2009年底社会保障基金资产总额为7766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信息不公开、运作不透明,有效监管特别是社会监管的缺失,是滋生社保基金腐败、引发社保基金犯罪的重要原因。社保违纪违规特点是资金数额巨大,动辄几千万、上亿,如涉案金额达百亿人民币的上海社保资金被挪用大案,挪用8.9亿12年、追回1亿元的广州社保案。


2. 中国还有5—6亿人无任何养老保障


据中新社报道,截至2010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5673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亿,覆盖面达到24%。我们可以推算,不计财政供养人员7000千余万和18岁以下的人口3亿左右,则中国还有6亿人无任何养老保障。


3. 中国主要的养老保障


(1).单位退休金制度


从计划经济时期延续而来、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在职期间个人无需缴费,财政和单位承担退休人员的所有退休金,退休金替代率(退休金与退休前本人工资的比例)为90%,根据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资上调而提高,还可以享受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
对于公务员而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职级之间差别是相当大的。在等级森严的中国,公务员退休金发放标准过度依赖行政级别,而轻视供职年限,这对基层公务员十分不公平。
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是整个养老改革的核心问题。虽然国家早已批准5个省市试点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但至今无一动真格。事业单位都改不动,公务员社保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改革必然会损害公务员的利益,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公务员其改革动力不足是显见的。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城镇居民、部分地方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参加,由企业或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经过连续七年的上调,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方才达到每月1370元,但因上调幅度小,退休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替代率)在40%左右,参考经合组织国家的数据或全球劳工组织的数据属全球较低水平。而1999年之前中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总体维持在75%以上。
替代率的下降意味着企业退休职工养老权益的不断流失,如果这一趋势不扭转则中国的老年贫困问题或将变得更加严重,现有的年轻参保职工可能会预期他们在年老退休时将面临一个更加不确定的未来。
养老金替代率不断下降是因为国家收的钱少了吗?非也。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28%属全球较高水平,基于学者刘燕斌对2006年跨国资料的分析可以计算出原7国集团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率仅为18.5%。7国中仅有意大利以32.7%高于中国,加拿大、美国分别仅为9.9%和12.4%,日本、法国等也比中国低10个百分点以上。而北欧著名高福利国家瑞典的养老保险费率仅为18.9%,竟然比中国低9%,刚迈入发达国家行列韩国这一数字仅为9%,个人和企业分别仅需各负担4.5%,也仅相当于中国负担水平的1/3。 
与之形成反差的是:我国养老金资产占GDP 比例仅为3%,远低于全球33%的平均水平。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民问题,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仍如此。中国农民的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国家对社会组织的管制导致没有一个强力的社团或组织能作代言人,农民的利益很容易受到损害,整个社会也比较漠视。新农保的推出有其积极意义,但一方面它属于很低层次的保障,另一方面将农民从基础保险中单列出来不符合社会公平。新农保推出之前并未在社会上进行大量讨论,仍属于单方面强制推进,新农保的推出看到的也只是眼前的暂时的低效的弥补,它最终会为国家实现大一统的基础养老保障又增加一个新的障碍。


(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中国政府即将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力争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推出之前没有与社会进行协商,属于单方面的强推行为。这样,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一样建立了分别针对公务员、企业职工、普通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四个保障制度,与西方的福利保障重心按收入自下而上相反,中国福利保障是自上而下的,位居于皇冠顶层的永远是权与利纠缠不清的公务员。


(5).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由于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缴费负担已经很重,政府又没有为补充养老金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故大多数企业没有动力建立企业年金。到2008年底企业年金积累规模(含收益)大约为1911 亿元,缴费职工人数仅为1038万人,不足劳动力的1%,覆盖面仅为0.47%。而截止2010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年金积累规模(含收益)约2600亿元,缴费职工人数1300万人,其中中央企业占据了90%以上企业年金市场。央企基本都属于垄断行业,薪酬水平本就较高,这样进一步拉大了与非央企部门的收入差距。并且央企属于全民所有性质,但这样重大的事却没有请求央企的主人(中国人民)批准,有私分国有资产之嫌。


四.医疗卫生


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基本有四种形式: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费医疗无疑是含金量最高的体系,这个于计划经济时代滥觞、由政府斥资支撑的体系一直鹤立于其他体系之外。


1.2010年中国财政用于医疗卫生支出4745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3.5%。


2010年中国财政支出里医疗卫生支出为4745亿元,占预算内财政支出的5.2%,占GDP的1.2%。医疗卫生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印度是中国的2—3倍,美国是中国的5倍以上。


2. 2010年卫生总费用19603亿元,占GDP之比5.02%


卫生总费用量是标志一个国家整体对卫生领域的投入高低,量越大意味着一个国家的医疗保障水平越高,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不低于5%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基本要求。 2007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占GDP之比为4.52%,在世卫组织中排第139名。
201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预计19603亿元占GDP百分比为5.02%,刚好过世卫线。发达国家该项比例英国为8%、法国和德国接近11%、美国超过了15%,发展中国家巴西为7.9%、印度为6.1%。


3.卫生总费用增速快于GDP增速,2010年卫生总费用是2006年的两倍。


1978至2001年,卫生总费用从110.2亿元上升为5150.3亿元,平均年增长12.2%,超过同期9.42%的GDP平均增长速率。
而2007——2010年卫生总费用逐年增长比例分别为14.6%、8.2%、31.8%,21.6%,除2008年外均明显高于GDP增速,致使2010卫生总费用在2006年的基础之上翻了一番。


4. 2010年政府负担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为24.2%


据2000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报告》,中国政府负担17%的医疗总费用,在医疗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的排序中全球倒数第四。2010年政府负担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为24.2%,仍属世界较低水平。
而据《2005年世界卫生报告》,美国政府支出占卫生总费用45.6%(老人、穷人、残疾人全免费),日本为82%,欧洲发达国家政府负担比例80%~90%、捷克(现已是发达国家)为90.1%,泰国为56.3%。众多穷国如印度、古巴、朝鲜、苏丹、瓦努阿图、缅甸、布隆迪等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制。


5. 2009年中国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率为38.19%


2009年中国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率为38.19%,各人群的医疗自费比率城镇职工30%、城镇居民50%、农村人口62%,逆向二次分配很明显。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表明,一个国家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到15%到20%才能基本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人尤其农民离这一目标还很远。而大部分高收入国家已经达到这一水平,比如美国居民的自费卫生支出比率仅为14.3%。


6. 2009年个人卫生负担6571亿元(人均接近500元)


随着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推出,医疗保障覆盖面大幅增加,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社会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已经从2005年的52.21%下降到2009年的38.19%,但同时2005年以来个人卫生负担的绝对数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从4000多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571亿元(即人均从300多元增长到接近500元)。造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卫生总费用增长过快,参前述。


7. 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


据《中国青年报》2006年9月19日报道,国家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在第二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披露: 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中科院调查报告);另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随着医疗保障覆盖面的扩大,党政干部占政府投入卫生经费的80%这一比例肯定降低了,但他们所占用的国家资源仍是相当可观的。
近几年来不少省区陆续完成公费医疗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接轨,但因为是以“改革实施后现有待遇不降低”为原则,故并轨时有不少单独针对公务员的优惠措施如公费医疗补助等。目前公费医疗占据最好的卫生资源、享受几近于免费的服务这一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仍然存在,各基本人群的等级制医疗保障局面仍未得到改观。


五.最低保障


1. 2010年政府用于最低保障(含五保户)投入1067.8亿,占GDP的0.268%;最低保障(含五保户)受益人口合计占总人口比例为6%


民政部发布的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24.7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445.0亿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98.1亿元。此数据包含政府部门偶尔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的小额红包。
据《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2311.1万,农村居民5228.4万,得到政府五保救济农村居民554.9万。
由此可知,截止2010年年底,我国低保受益人口7539.5万人,最低保障(含五保户554.9万人)受益人口合计占总人口比例为6%;政府最低保障(含五保户)投入1067.8亿,占预算内财政支出的1.1%,占GDP的0.268%。


2. 2010年低保受益人口城市月补助179元,农村70元,农村是城镇的37%。


2010年城市低保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79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增加为70元。这意味着农村享受低保的人数是城镇的2.26倍,人均补助额是城镇的39%。
民政部发布的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分类中抚恤费、退役安置费、最低生活保障等较上年的增长率基本均在20%以下,而 “其他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民政事务管理等社会服务事业费544.1亿元,比上年增长68.6%”, 这个增长率非常扎眼。从民政部网站可查知2010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52亿元较上年增长增长30%,显然高达“68.6%”的增长主要是民政事务管理大幅增长所致。


3. 2010年低保救助线城镇接近世行赤贫线,农村只有世行赤贫线的1/3稍强


2010年低保救助线城市为月收入251.20元,农村为年收入1404元。前者接近世行赤贫线,后者不到世行赤贫线的一半。由于实行的是简单划线,收入在低保线下的人才可能享受低保,这样就会导致大量的低保线之外的边缘人群得不到救济,而低保对象却因可能存在多途径受惠而出现“受益累加”。


4.中国低保制度仿效西方的社会福利制度却没有民主的精神


中国的社会救助还基本停留在以现金发放为主的福利给予阶段,其他促进就业政策尚不完善,已造成了部分“养懒人”现象和“福利依赖”倾向。美国经济政治学者苏黛瑞实地调查之后认为西方国家社会福利是把经济成长的利益分配给因为经济转型造成的受害者,帮助他们走向自给自足;中国低保制度虽然仿效西方的社会福利制度却没有民主的精神,尤其是各种规定让领取者感到屈辱和痛苦,还有些干部贪污索贿甚至给自己没有需要的亲友发低保金。
苏黛瑞认为,低保金额过低不敷生活需要也跟不上通货膨胀,生病看不起病,更糟的是各项变态的规定造成整家人无法奋发向上。例如不能送子女上培训班、成绩好的孩子不能去上重点高中、家中不准买电脑帮助孩子学习、天气热也不能装冷气、家中也不准买手机连别人送的也不行。苏黛瑞说:“低保户任何向上奋斗的机会都被否决了,好像他们是永远属于低阶层的会员,反讽的是政府却要走向现代化,这个制度成为都市现代化的反面标志”。


5.他山之石


印度 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农民可以获得政府发放的津贴,无房的贫困农民可以获得政府的建房补助,贫困人口购买粮食可以获得低价优惠,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由中央和邦政府给予补贴。印度的小学教育实行免费政策,条件好的邦中学教育也实行免费,学生可以免费得到书本,有些邦的学生还可以得到免费午餐。
美国 美国规定凡家庭支出中有1/3用于购买食物的便被视为贫穷家庭,给予社会救助。其社会救助失业救济、医疗援助以、家庭津贴等制度及多种辅助措施,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家庭获得教育培训和就业的机会,增加其自救发展的能力,所有救助基本不存在城乡差异。美国社会救助十分重视克服“福利依赖”问题,强调受助者参加工作的重要性。


六. 教育支出


2010年政府教育支出12450亿元,占GDP的3.1%,占财政支出的13.9%,占全口径财政收入13.5万亿的9.2%。
早在1993年国家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在上世纪末达到4%,这个4%为上世纪80年代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但迄今为止,4%的政策目标一直没有实现。
中国的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一直没有超过3.5%。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9%,经济欠发达国家也达到了4.1%,2/3非洲国家的教育经费已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4%。
与中国一样为人口大国的印度,其2003年的教育投入达到5%。社会主义老朋友古巴早就实行教育和医疗制度免费保障,朝鲜这个靠国际援助过活的国家读书也不要钱。肯尼亚、马拉维、莱索托、 乌干达、坦桑尼亚和莫桑比克等非洲穷国也都实行了小学免费教育。注意他们是真正的全免费教育,学生完全不交书本费、学费和杂费等一切学习费用。而中国的义务教育需要交书费、杂费、代管费、择校费(后两者主要存在于城市中小学)等。
中国教育自身问题也很多,比如教育实体化、商业化、官僚化,政治、语文、历史等人文学科以谎言教育、洗脑教育为指导,不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公民意识,高考加分存在暗箱操作,教育部直属大学招生本应全国按省区平等分配名额实际存在严重属地保护等。目前的体制之下,中国的教育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而中国的大学要想成为世界性一流大学纯属痴人说梦。


七.儿童保障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儿童是祖国的的希望,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说得多动听,照理说国家对儿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该很重视,但现实不是这样,中国政府在儿童保障这一块几乎是空白。
2011年5月31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共同发布《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报告披露,截至2008年底,中国0-18岁儿童总数是2.78亿人。2010年中国孤儿人数为71.2万,比2005年增长24%;0-17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504.3万人;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估计2010年底,约有49.6万-89.4万儿童受艾滋病影响。
报告建议政府2011年需要优先从儿童大病、残疾、学前教育三大方面展开制度建设,并测算出600亿元即可启动上述三项儿童福利制度。


附篇:其他国家的福利保障


来源于《世界各国公民福利介绍》


(一).瑞典社会福利制度


包括瑞典在内的北欧国家制订了以税收为基础的全球最完善的福利制度,可以说政府对公民照顾得无微不至。
瑞典的所得税为累进制,收入越高,纳税越多。其中产业工人的平均所得税率为35%,职员为40%,收入很高的企业家、商人、演员、运动员等可达80%。据统计,瑞典年薪最高的一百多名企业家与工人的平均工资收入相比约为13比1,经纳税和福利补贴调节后,他们的实际收入差距降为5比1。
瑞典住宅制度被列入社会保障制度,政府目标是使每个人都能获得一所足够宽敞和舒适且环境优美的住所。瑞典住房的数量和质量都已跨入了世界最高水平的行列。
瑞典的福利可谓五花八门,有病人津贴、父母津贴、寡妇抚恤金、妻子生活补助、医疗补助、住房补助、未成年人补贴,从小学到大学全部免交学费,中小学生免费午餐等等。
瑞典首相的年薪与一般工人相比,纳税后为2:1;首相住在居民区,没有保镖,出入不带随从;家中无公务员和厨师,上下班乘公共汽车或开私家车。瑞典前首相费尔丁出身农民,任职时还抽时间回家务农。
高税收、高福利带来的结果是收入差距较小、社会平等感强,芬兰、瑞典等北欧均属于世界上收入差距较小的国家。


(二).法国社会福利制度


法国再分配的主要特点是全民享有,包括农民和外国人,越穷享受的福利越多。法国分配制度的公平化是和法国工人阶级不断斗争分不开的。
法国人共享有400多种福利补贴,孩子从母亲受孕后的第五个月起,一直到他长大成人直至死亡,就享受这400多种福利中的某项。


1. 最低生活保障金


享受条件:25岁以上;如不足25岁,则须怀孕或起码已有一个孩子需抚养者。申请人的收入不得超过每月保障金发放的标准。这一金额根据申请者收入而定,如无收入者,则全数发放;有收入者,补足其收入至补助金标准。该补助每三个月审查一次,因此领取人每三个月要重新申报一次收入状况。
补助标准:单身生活、无孩子者每月405.62欧元;单身生活有一个孩子,或一对夫妇无孩子每月608.43欧元;单身生活有两个孩子,或一对夫妇有一个孩子每月730.12欧元;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每月851.81欧元;此外,每多加一个孩子,每月加162.25欧元。


2. 幼儿补助


享受条件:所有母亲从怀孕第五个月起至孩子3岁止可以享受这一补助。此外怀双胞胎或多胞胎,也可领取两份或多份补助。
补助标准:156.31欧元/月。


3.家长育儿补助


享受条件:从有第二个孩子起,如果父母停止或减少自己的工作来照顾孩子的,便可领取这一补助。有两个孩子的,其中一个不到3岁,或是有一个2岁~16岁的收养孩子;且欲领此补助者至少工作过两年。领取此补助没有收入限制。
补助标准:如完全停止工作,每月可得484.97欧元;如只打半工,可获320.67欧元;如工作时间在半工和全工之间,则获242.51欧元。这一补助发至最小的孩子满3岁时为止。


4.住房补助


享受条件:如果租房付房租,或是买房偿付贷款,而收入又低于一定标准,便可享受这一补助。住房面积也有规定:每人不少于9平米。
补助标准:家庭补助局将根据下列因素来计算:须负担的孩子与其他人人数,住房所处街区,房租或偿还贷款数目的多少,申请者家庭的收入状况。


5.其他,如搬家补助、上学补助、孩子开学补助、雇佣家庭育儿保姆补助等等。


在法国,农民每种l公顷农田补贴400欧元(1欧元约合8.9元人民币),每养l头牲畜补贴300
欧元,补贴农产品要求符合环保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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