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荻:再谈暴力与非暴力

最近,江西抚州发生了钱明奇爆炸政府大楼的案件,网上再次掀起了关于暴力与非暴力的讨论。笔者也就此再次谈谈暴力与非暴力的问题。

很多讨论者会说:为什么你们主张非暴力,同时还赞成联军攻打利比亚?这些人没有注意到,非暴力其实有两种,一种是作为信仰的非暴力,另一种是作为手段的非暴力。许多从事非暴力抵抗的人仅仅将其当作行之有效的对抗专制的手段,而并不将其当作信仰。

如果暴力手段能够推翻专制建立起自由民主的国家,他们也并不反对使用暴力手段;但是基于客观条件,他们认为非暴力抵抗是唯一行之有效或最有效的对抗专制的手段。较之作为信仰的非暴力,人们更容易在作为手段的非暴力上达成一致。

笔者虽然主张非暴力,但更多是从实用层面而不是信仰层面来论证。笔者相信暴力不是唯一和终极的力量来源,非暴力的力量能够战胜暴力,但是并不反对一切暴力。

这是因为,暴力也有各种不同形式,反对战争的人并不一定要反对拳击赛。笔者不反对文艺作品中的暴力和拳击等游戏性质的暴力(笔者很喜欢看《发条橙》和《搏击 俱乐部》一类的暴力电影),不反对正当防卫(笔者自己也曾多次跟警察打架),甚至也不反对复仇——只要你复仇的对象是伤害你的那个人,而不是他的家人或同 事等。

有些暴力是笔者坚决反对的。除了普通刑事犯罪之外,笔者坚决反对的暴力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侵略战争,如纳粹德国侵略法国,伊拉克侵 略科威特等;另一种则是长期内战,如国共内战,因为长期内战的结果一定是暴力最强、最专制者上台。因此,反抗侵略和异族统治的战争,以及联军制止利比亚内 战,都是具有合法性的暴力。

还有些暴力则介于二者之间,恕不一一阐述。

综上所述,笔者主张非暴力,主要是将其作为一种手段而不是信仰。从这个角度出发,很多反对非暴力的说辞都是不能成立的。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只有有能力使用暴力,选择非暴力才有意义。

从美德的角度来说或许如此:因为不能使用暴力而选择非暴力,听起来或许不够光荣,不够英雄。但是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说,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适当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并没有什么不对。这就像人类因为不能拍着胳膊飞起来而发明飞机一样,没有任何可耻之处。

门槛低,风险小,每个人都能做,甚至不那么勇敢的人也能参与,这正是非暴力抵抗的优点所在。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有能力并且愿意使用暴力的人恐怕都是少数,绝大多数人即使不被暴力吓跑,也只能在暴力的游戏中做个旁观者。

况且暴力革命主要依靠密谋和策反武装部队等手段,并不需要普通民众的参与。只有非暴力抵抗才能吸引尽可能多的普通民众的参与,并且也需要和依靠广大民众的普遍参与,因为这正是非暴力抵抗的力量之源。

当然,风险小不是无风险,也不是说非暴力抵抗者不会遭到暴力对待,或者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非暴力抵抗只有在对手不使用暴力的情况下才管用。

总有人用非暴力抵抗遭到暴力镇压的例子来说明非暴力的不可行,对此笔者只须回答:难道暴力革命不会遭到更残酷的镇压吗?一个不允许非暴力抵抗的政权难道会允许暴力革命吗?广大民众的普遍参与增加了政权进行镇压的难度,降低了参与者的风险,这正是非暴力抵抗的优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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