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声明】“六四”22周年,中国维权律师及维权人士遭迫害 港台法界共同声援



马总统在“六四”22周年前夕说:人权,衡量两岸距离的标准

2005年8月,首次接任国民党党主席的马英九总统,在接受媒体专访时明确表示:“六四不翻案,统一不能谈。”而马总统在日前接受德国《明镜周刊》专访时,再次强调:“衡量两岸之间距离的标准之一,就是人权。”马总统与媒体互动的语言,似乎企图佐证他对中国民主化及人权改革的一贯坚持。然而,马总统上任迄今届满三年,我们也同时见到中国政府打压异议份子、维权律师的毫不手软,以及对箝制言论、集会、新闻自由的毫不犹豫。相较于就任前的强硬措词,马总统面对今年初中国政府镇压“茉莉花革命”,却只是无关痛痒地关心、声援、并呼吁大陆当局善待异议人士。对照三年来两岸交流的一日千里,我们不禁怀疑六四尚未翻案,何以统一却已谈得如火如荼?马总统衡量两岸距离的标准,究竟是人权保障还是经济交流?

中国维权律师、维权人士近况及茉莉花革命

  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一群维权律师,他们因为经常接办为维权人士及法轮功辩护的案件,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曾为法轮功辩护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已两度失踪,自2010年4月20日再次失踪至今,仍然没有下落,有报导指他被带走期间曾受酷刑对待;2011年2月,因为受北非突尼西亚及埃及推翻独裁暴政的民主运动的鼓舞,中国有网民回应发起“茉莉花革命”,所谓的“革命”,其实只是呼吁民众于2月20日起每星期天下午到大城市的特定地点,以“微笑”和“散步”来要求中国政府改善人权状况和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结果,中国政府却藉机大肆抓捕维权人士和维权律师,不论有否谈论和参与“茉莉花集会”,近二百名人士在过去三个多月以来曾被带走,部分甚至被正式逮捕。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滕彪和唐吉田律师与其他律师朋友2月16日餐敍,讨论如何营救被软禁在家的山东失明法律维权人士陈光诚,结果三位律师相继被带走多天后才获释;另外两位维权律师李方平和黎雄兵亦曾被带走;上海律师李天天被带走三个月后才获释;他们回家后都表示不方便详述被关押期间的情况,令人担心他们有否受到不人道对待。此外,广州维权律师刘士辉被带走三个多月仍然不知所踪,唐荆陵律师则被“监视居住”,但具体情况不详。引起最多海外媒体关注的北京艺术家艾未未,自4月7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带走后,中国政府只以“经济罪名”把他关押,但一直没有给予他家人任何具体交代。这些打压异见人士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面对这样严重侵害人民权利的政权,马总统若不作出严正呼吁关注,如何确保两岸的人权保障和安全呢?

六四真相与平反

 北京“六四血腥镇压”至今已二十二年,中国政府仍不愿承认当年的错误,继续限制“六四”难属的人身自由。荣获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正在服十一年“文字狱”的北京作家刘晓波在狱中得知获奖的时候,特别说明奖项是属于所有“六四亡魂”。“天安门母亲”丁子霖教授和其他“六四”受难者家属,多年来为她们去世的子女争取平反,但中国政府一直无动于衷,不但没有回应她们的诉求,甚至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当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于2010年10月初公布刘晓波获奖之后,丁子霖教授与丈夫被带回无锡老家,期间被断绝与外界联系,直至颁奖礼于12月结束后才获释回北京,其他“六四”难属如张先玲亦被限制自由。据“天安门母亲”本周初发表的公开信表示,中国公安私下找个别难属,想以钱解决“六四”问题,对死难者及家属有欠尊重。中国政府一直拒绝让外界独立调查当年“六四镇压”的真相,更遑论平反当年死难者的“罪名”。马总统若不再要求中国政府平反六四,而只与中国政府谈经济发展,则如何向台湾人民交代其选前“六四不翻案,统一不能谈”的承诺?

呼吁马总统实现承诺,在“六四”周年纪念前要求中国政府平反六四
马总统上任后首次面对“六四”20周年时,感言文稿就被人权团体及中国民运人士评价为“不了解中共本质以及中国大陆的现况”。而近三年来在两岸议题的讨论上,马总统提及经济交流及ECFA的次数,恐怕更是六四平反及中国人权问题的数十倍以上。如果马总统一头热地推销两岸协议及交流,却在面对近三年中国持续打击自由人权时更加软化其态度,这不仅背弃其选前“六四不翻案,统一不能谈”的明确承诺,更形同为虎作伥,而可能断送台湾多年来累积的民主及人权资产。最终,两岸距离不会因为人权而拉近,反而是建立在欺骗、矫情与言行不一的桥梁上。
法律人出身的马总统,理应深知自由、人权等价值本为民主社会的基石。观诸台湾民主化的进程,更可了解维权律师将是中国民主化及人权改革的探针。唇亡必然齿寒;如果马总统过去看似强硬的言语措词,已逐渐沦为装饰其人权政绩的无谓门面,台湾民众将无法信赖马总统是真诚地以自由、民主的信仰领导国家。因此,在“六四”22周年的前夕,港台法界特此郑重要求马总统在“六四”周年纪念前公开表态,并承诺:

第一、主动要求中国政府积极平反六四、公布真相;

第二、要求中国政府停止打压维权律师,尊重、保障维权律师的基本执业权利 以及异议人士的言论、人身自由,并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维权人士;

第三、实现选前承诺,记取“六四”教训,以民主、人权、法治等价值作为两岸对话及交流的基础。



共同声援团体: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台湾人权促进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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