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水虹 苹果日报
有多少罪恶假「国家机密」而行?汶川地震时,死亡学童的名单,被目为国家机密;湖北省宜城市二十九岁市长的履历、背景,被目为国家机密;中共外交部的「三公」经费,被目为国家机密;
中共官员享受特供食品,被目为国家机密;中共官员的财产,被目为国家机密;洛阳性奴案,又被目为国家机密!如此荒唐下去,连「扯淡」都要被列为国家机密了。
民众没有知情权
「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六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社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大约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
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在这两段案情描述中,洛阳性奴案只是一桩不折不扣的刑事案件,和政治无关,和国家安全无关,和国家机密无关。
然而,《南方都市报》刊发了这一新闻后,采写该新闻的记者纪许光却在微博中爆料:「酒店内遭质问『洛阳性奴』的稿子谁跟我报的料。说我侵犯『国家机密』!技监局执法干部李浩二年时间地窖内囚禁、性侵坐台女,并杀害二人。一个典型的关系到民众知情权的刑案。算哪门子『国家机密』?看架势,稍后恐被带走。请围观、解救。」
国家机密面前,民众知情权只能碰壁、碰钉子。在「和谐」的国度里,一句轻飘飘的国家机密,就能够拒民众于千里之外,就可以肆意的扣押、监禁、刑拘任何寻求真相的人。
有网友评论洛阳性奴案:「我们每个人都被『国家机密』层层包围着,随便动一下都有被官员以『侵犯国家机密』罪名迫害的危险。『侵犯国家机密』成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可以随时随地强加给任何人。你要求知道真相就是『侵犯国家机密』,因为所有的真相都属于『国家机密』不得让民众知道。」
俨如一块遮羞布
中国的国家机密是遮羞布,中国的国家机密是挡箭牌,在中国的国家机密背后,是中共独裁统治掩盖不住的无数罪恶。
[欢呼中国茉莉花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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