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中国改革》 特约作者 唐昊
很多西方学者会把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归结为政府主导下的经济增长。但实际情况是:创造经济奇迹的是一些经济部门,而对市场进行高度干预是另外一些部门。两者之间没有因果联系。
现今的中国经济权力结构中存在着六大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垄断企业、民营经济、外资企业、消费者。前三者可以代表国家对经济进行非市场化的干预;后三者则属于市场经济成分。
过去30多年的经济数据明白地显示,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大多来自市场经济成分——如私有企业、外资企业、个体经济、消费者贡献等,而非国家干预层面——如地方政府、国有垄断企业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前者参与设计经济制度、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却少之又少,与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完全倒挂。掌握更多经济权力的却恰恰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垄断企业这些非市场经济成分。
经济增长的主体与经济权力的主体错位存在,构成了所谓“中国模式”的核心特征,这也是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的总根源。
中央政府财政收益大增但经济权力流失
不过,由“国家干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垄断企业,这三驾马车驱动的“中国模式”,其内部的经济权力发展趋势并不平衡。其中两驾马车——地方政府和国有垄断企业——经济权力增长过快,对中央经济权力和市场经济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所以,中国目前的经济权力分布并不像纯粹的市场经济那样,掌握在企业、市场和消费者手中;甚至也不像纯粹的计划经济那样,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两类经济主体(地方政府和国有垄断集团)在某种意义上成了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导者。
这种非计划经济、也非纯粹的市场经济,理论上还存在着中央政府的调控、非国有企业的竞争、消费者的监督等,但在实践上,掌握了经济权力的国有垄断企业和地方政府往往会拒绝接受其他经济权力主体的制约而自行其事。
目前看来,“有钱弱经济权力”的中央政府所使用的调控手段多利用金融、价格、投资等杠杆来进行,如出台各种指导性政策直接干预微观经济等。但中央政府不断干预微观经济,宏观调控几乎变为微观调控,表明的是其全面调控能力的缺乏,可见其经济能力在下降而不是上升。
在调控的过程中还逐渐形成了一个不良的习惯,即每当经济出了问题,“受伤”的总是市场、民营企业和消费者。控制房价、治理通货膨胀,走的都是这个路数。中央政府频繁干预市场的结果是,导致地方政府有更多机会剥夺个体经济自由、阻断市场传递信息,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被削弱。
另一方面,对于同属于三驾马车的国有垄断企业等一些破坏市场公平的负外部性因素,中央政府却缺乏主动调控的意愿或者调控无效。例如,高速铁路是明确的国家工程,但是,起主导作用的却是铁道部这个介于垄断企业和政府机构之间的经济寡头。即使是在原铁道部长“落马”之后,相关部门对铁路系统的监察仍无法深入。
地方政府日益短视和急功近利
现在,随着地方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的确立,计划经济已经在很多领域瓦解了;随着垄断企业挤压了私营经济的生存空间,市场经济规律的调控作用也无从发挥。目前地方政府和垄断企业不遗余力地追求经济增长,造成整体的经济成长慢不下来,正是一个经济体已经部分失控的表现。
地方政府自主权的扩大原本是有积极意义的,它在与地方市场经济的良性互动中迅速激发出更大的经济活力。但在中国,地方政府由于拥有高于市场经济的绝对权力,就从市场秩序维护者蜕变为市场参与主体,并在强力统御和高度介入市场的过程中形成了自身庞大的利益。
在地方利益集团形成、但却缺乏统一调度的情况下,地方比中央机构往往更加短视和急功近利。地方官员的处境使他们更加坚决地追求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以寻租的方式寻求经济利益使腐败的产生在所难免;以经营土地的名义所牺牲的民众利益更是让人触目惊心。
而地方政府与地方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也开始走向畸形。为了控制的方便,地方政府普遍通过扩大企业规模,而不是培养竞争性产业。同时,当地方政府对经济绩效的追求达到了需索无度的地步时,良好的地方市场环境也无从谈起。
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私营经济在腐败的重压下发展不起来一样,中国的一些规范经营的地方民营企业同样无法正常发展,甚至连生存都有困难。要发展起来就必须和地方政府官员建立起千丝万缕关系。结果是,地方政府权力越扩大,地方产业素质就越低下。
中央政府尽管了解经济的症结并试图做出努力,如控制房价、禁止暴力拆迁,但却受到地方政府在实践中的忽略。这样一来,中国的地方政府实际上已经成了大多数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的焦点所在。而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的地方政府,往往也是激起社会不满和群体性事件的主体。瓮安事件、潮洲事件都属于此种情况。
国有垄断企业集官僚和“资本家”于一身
截至2010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已达24.3万亿元,营业收入16.7万亿元,实现净利润8490亿元,上缴税金1.3万亿元。《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地区在2010年有43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其中大多数为国有垄断企业。
但国有垄断企业在经济数据“辉煌”的同时,其所引发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国有垄断企业在经济领域的压倒性存在扭曲了中国的经济伦理和社会规则。铁路事故频发也只不过是一个最新的例子而已。
回顾铁路部门处理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的方式:不但在平时对线路少有风险评估;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轻率地宣布是雷击导致事故;即使在出了重大人命事故之后,也没有经过安全评估就迫不及待地清理现场、重新通车。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在利益驱动下,垄断企业对消费者利益和安全的无视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这当然会引发公众不满,从而成为新的政治不稳定的诱因。
与此同时,由国有垄断企业所主导的经济成长本身的质量也是值得质疑的。2001年-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获得利润总额为4.9万亿元,但同期少缴纳的利息、地租、资源租以及获得财政补贴共计6.4万亿元。国有垄断企业以压制市场经济成分为获取垄断利益的手段,但是其效率低下造成亏损时又靠市场经济创造出来的成果来维系,这对市场经济成分是双重的剥夺。
民营经济:“合谋”还是“突围”?
1978年,中国的非国有部门在工业总产值方面所占的比例还只是22.4%。而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全国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已达4000多万户,目前在民营企业就业的人数已经达到约1.5亿人,吸纳了占全社会最大比重的就业人数。
民营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另有数据显示,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
但与民营经济极为重要的经济地位不相称的是,目前,中国进入世界500强的绝大多数却是国有企业。简言之,中国经济已经起飞,但只有很少的中国民营企业飞起。
可以说,在“国进民退”以及外国资本的竞争压力下,多数民营企业只能被迫从事低端制造业,但这种低技术制造业不但不赚钱、无法实现产业升级,还极其脆弱。一旦发生通胀或外部需求下降,即面临灭顶之灾。
除了不公平竞争带给民营企业的伤害之外,民营企业发展困境还和不合理的行政规章有关。例如,在近年来多次对民营企业家的调查中,“融资难”都成为企业家们所面临最大问题的首选。
此外,中国目前的企业税负已经达到世界前三位,明显过重。至于急功近利的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设限、寻租、刁难,更使他们背上了额外的沉重负担。
在市场和行政的双重挤压下,在缺乏必要的经济自主权力的情况下,一些民营企业走上了邪路。较大的竞争压力、过少的发展出路、外部环境不利等因素导致民企向公权力所有者输送腐败的行为屡禁不绝,恶化了经济环境。某些惟利是图的民营企业自身也缺乏必要的经济责任。
对民营经济所面临的问题,解决的方向很清晰,就是把政府和市场的治理边界界定清楚,消除国有企业因与政府合作所带来的不公平竞争。但这种能够带来合理竞争的制度环境显然不是国有垄断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这三驾马车可以自觉做到的。
国际资本:追随“龙尾”的后果
在中国的经济权力格局中,相对于民企在政治上受到的歧视、重要产业不准其进入的情况,外企受到的限制相对少得多。其所遇到的障碍多在过去的20年中已经消除。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全球500强企业中已经有470多家在中国落户,截至2010年7月底,中国已累计吸收外资1.05万亿美元,连续18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在经济先期发展起来的一些地区,地方政府总是优先选择与国际资本结合。政府各级官员热衷于会见外国投资者,这里面和国家政策导向有很大关系。
当中国民间投资者遇到法律和金融体系方面的限制时,中国为了兑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已经消除了外国投资者所遇到的障碍,甚至给予其超国民待遇。而这些外国资本显然有着更雄厚的实力、更丰富的市场经验,现在再加上地方政府的支持,就如鱼得水地发展起来了。
有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商品贸易的一半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85%左右是由外资完成的。外资在中国出口中占比之高,大大超过了上世纪70年代中国台湾、以及处于相似发展阶段的亚洲其他国家外资在其出口中所占的比重。依赖外资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显然是不利的。外资壮大而内资弱小的中国经济有沦为国际资本附庸的风险。同时外资与民企的不公平竞争也进一步缩窄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
当然,中国市场也深刻地影响了外资企业的行为。淮橘为枳,原本在国外守法经营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经济中也学会了腐败、造假和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在2006年,一些在中国违反了美国商业法律的美国商人更是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受到议员的猛烈攻击。国会议员们认为这些企业在中国的不当行为极大冲击了美国本土企业的企业伦理,不能被原谅。在这些案例中,所谓“中国模式”中的缺陷部分已经开始外溢到世界经济体系。
重新分配经济权力
破解僵局的钥匙,在于消费者在争取经济权力方面要有所行动,即从单纯的消费者转变为积极的“公民”。在一些资深的市场经济国家,如英国、法国,先是由国家从寡头手中集中经济权力,再由公民对国家权力进行逐步的限制,是优化经济权力结构的通常路径。
而在对经济权力进行制衡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力量就是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公民群体的积极行动。因为在这些国家中,中产阶级作为更有力量的消费者,有更多的手段和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政治和经济权利。
对于经济权力结构仍在变化中的中国来说,以往的经济权力争夺发生在政府和市场经济成分之间;现在则是地方政府和国有垄断企业从中央政府手中争夺权力;未来的经济权力结构有可能是结合了普通消费者的市场经济成分的卷土重来。当然,这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国家经济理性的回归、经济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以及普通的消费者能够把自己当做“公民”来看待。 ■
唐昊为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欢呼中国茉莉花革命 ChinaJasmineRevolution.blogspot.com 编辑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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