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党之中国与党之恶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一千零一十四


五千多年“文明”史,值得骄傲吗?其实,这五千多年,不都是皇权的历史?不都是奴役的历史?不都是镇压的历史?不都是野蛮的历史吗?
挣扎呀,奋斗呵!好不容易赶走了皇帝,却又成了党国。终于有党开明了,却又远在台湾。
中国,不依旧是权之国、党之邦?

如果没有革除皇权意识的开明、勇气与制度,中国的任何党派,都不要奢谈为民,也不必试图改变什么。
任何改变,从党内开始、从党魁开始;而后,是党的高级干部……直至普通党众。
改变中国,是指改变社会,而不是改变人民。

“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干部”。没有腐败的百姓,只有腐败的官员;没有虚伪的人民,只有虚伪的领导。
批评他人,不如检讨自己;教育社会,不如教育党自己。
“改造国民的劣根性”,不如改造社会制度的罪恶性。我提出:从“打倒鲁迅”开始!

国民,就是吃饭、穿衣,生儿、育女……没事,再找点乐子、乐呵乐呵。这就是国民的全部涵义,除非你把她妖魔化。
群众不需要教育,百姓没必要提高。什么“主义”、“道德”、“素质”……踏马的,有多远滚多远!
人民,不可能被改造。谁也无法改造人民,即使你是神。

中国之党,是中国的罪孽。因为,几乎所有的党,都觉得自己可以领导人民,把自己凌驾于百姓之上。
其实,政党不过是――愿意玩政治的人的集合体,一帮玩命、赌明天的人的社会部落。
随你信仰什么,都超不出这个定义。

党之恶,在于它是组织――以帮会之力,对付芸芸众生。如果强调党的利益,其恶就不可能改变。
党之恶,更在于――成群结队、打家劫舍、掠夺社会、坐地分赃、长期把持、顽抗到底……还美名其曰:这是革命。
任何政党,都是公开或不公开、貌似合法的黑社会。

民主集中制,就是――把良民都集中到党内,把优秀党员提拔起来做官……再把贪官开除出党,还给社会。
这样的制度,事实上是掠夺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剩下的中国社会,就只能是黑社会。
然而,这却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一个社会的红利,本该由统治集团、知识分子、老百姓三部分人分。其他人从属于这三部分人。
毛时代,一次次剥夺知识分子的红利;邓时代,还给了知识分子分红权。而如今,则是知识分子掩护统治集团――不给老百姓分红。
分不到红,还被抢地、抢女人。

战时,党是勇士集团;平时,党是谋利集团。
因而,一般都是――在取得政权的路上,人们讴歌党;而在取得政权之后,人们诅咒党。
能否在取得政权之后解散党呢?这不可能。没有一个政党这么傻,也无法面对牺牲者。然,逝者能得几何?

如果组建一个党,能在党的结构与党内制度上解决“党之恶”;那么,你的党就是“人民党”。
如果组建一个党,能在党和国家关系及党的利益和群众利益上解决“党之恶”;那么,你的党就是“中国社会进步党”。
如果以上这两点,你都做不到;那么,你也不过是个骗子党。

不群居,就不会有人类社会。而群居,则必弱肉强食。权力,就是弱肉强食的结果、体现与象征。
神权、王权博弈了几千年,结果被资本淡化。
资本没有主义。如果有主义,真该感谢资本主义!因为她孵化出了两只小鸟,一只叫“自由”,一只叫“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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