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赔款过低引网民“激情捐款”

【大纪元2011年0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怡莲报导)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法院对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的案件作出了一审死刑判决,并判赔偿被害人张妙家属经济损失4.5万元。如此低的赔款额引起了张妙家属和民众的不满。4月22日,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在其个人微博表示,从22日开始,每转一次他的微博,他将为死者的儿子捐助1元人民币,捐款上限54万。
赔偿判决不公 引发网民“激情捐款”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执行院长、学者和专栏作家傅蔚冈对于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表示非常不满。随后他发表微博提出为受害者家人捐款一事,以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家属申请的民事赔偿额度54万元为上限。
据说,此微博发表仅仅3个小时,转发数量已经达到了10万条。有评论说,按照这种形式发展下去,不用等到4月30日0点,转发数量必定超过限定的54万。
之后,又有常年热衷于慈善事业的河南省飘安集团愿意出手相助,花10万元为傅蔚冈买3个小时的单。
在一审判决中,要求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对此,死者张妙的丈夫王辉表示“给得太少”。他说,这些赔偿金远远不够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当被问到是否会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度时,王辉说:“以后会考虑(上诉)”。
网友在微博上公开表示要为张妙的儿子捐款,并得到众多网友的支持。对此,王辉表示,如果有捐款自己会接受,所得赔偿金和捐款都会拿来供儿子读书,给儿子盖房子,“要给儿子盖个农村的房子”。
律师:“法院只判薪赔4.5万是一个错误”
谢燕益律师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这样残忍地杀死一条生命的方式,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像。这里面还涉及到,如果是成年人他有死亡赔偿金、有丧葬费、有被害人要抚养的人的抚养费,还有精神损失费等等,这些费用按照目前的收入的标准来讲,这个数字肯定远远高于4.5万。
李和平律师也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药应该赔偿的数目显然不止4.5万,应该是几十万。张妙家人向药家提出要赔偿42万左右应该是有法律依据的;药家鑫本人现在是一个大三的学生,又过了18岁,那他本身可以说没有多少钱赔,要他赔4.5万,可能太高。因为他没有钱,他的父母可以替他赔,也可以不替他赔。
他说,如果法院只判药家鑫赔4.5万,那么这是一个错误。药家鑫他本来应该赔的是法律规定的多少,至于说药家鑫能否赔付得起,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人们普遍的期待往往事与愿违
对于民众目前关心的药家鑫的案子,到了第二审会改为死缓这一问题,谢燕律师表示,现在人们普遍的对司法不公,对司法的公信力是有一些担心的。“药家鑫据说也是有背景的,所以司法现在有个这样的倾向,就是刑事问题把它民事化。也就是说,是否一审判了给予很低的赔偿,刑法上还是依法惩处。到二审留有余地,家属积极赔偿来换取他的死缓,这个可能性是存在。所以这么低的赔偿会给予人们这种想像的空间。”
他认为,这种情况是司法系统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一些有背景的人,不管造成多大的社会危害,最后都能够达成双方当事人家属的私了和和解,最后牺牲的是司法程序和司法公正。
他最后说,司法机关能秉公执法这是人们普遍的一个期待,但是往往事与愿违,从过去的很多案例来看,包括李刚等一系列的案件,往往后来的结果是比较让人失望的。这次作为一个公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希望最后有一个比较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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