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派应当加强做中共党、政、军、警、特人员宣传鼓动起义工作的力度。他们的觉悟觉醒是未来中国革命成功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只要军警特人员能持中立,中国革命就成功了
郭国汀
阮杰的基本论点并没有错。阮杰从未主张滥杀无辜或针对社会公众施暴,何来所谓恐怖主义?国民反抗暴政的权利是天赋人权,如果当局使用暴力手段对付国民和平争权,人民当然有权行使一切武力正当防卫的权利。苏联革命虽然总体上属和平革命,但是仅仅1990年一年,苏联共产党党政官员被暗杀人数超过4000人。我不知道当今中共暴政的党政官员,是否有被愤怒的人民暗杀的,如果有的话,我不认为这属于恐怖主义;因为当权共产党几乎百分之百属货真价实的重罪犯罪分子,绝大多数那怕根据中共自已的法律也早已够死罪几十回了!
除非人们以恐怖手段滥杀无辜,比如滥杀共产党官员的家人,子女亲属;或使用生化武器攻击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或号召与基地组织合作发动圣战之类的才是恐怖主义。当前对中国民主革命大业最有害的正是刘氏之“和平理性非暴力无敌人”的荒唐滥言,因为中国人民根本无人采取暴力手段争权,刘氏之“无敌人”伪说,首先束缚了国民反抗暴政的精神,增加国民恐惧暴政的心理,软化人民抗暴争权的意志。当今推翻中共暴政并不需要象当年孙文推翻满清那样,武装暴动,类似埃及此种和平革命足矣。徐水良之即将到来的中国革命取决于突发事件之论吾以为是正确的,但“突发事件”必须建立在充分的事先准备基础上,因为任何革命的成功离不开大量艰苦细致的宣传,动员,准备和组织工作。
对阮杰的提法,有必要修正一点,除了炸中南海一项恐怕不妥之外(主要出于保护文化遗产因素考量),其余各项其实并没有错,原因在于中共暴政正在日益逼迫中国人民武力抗暴,可以预料暗杀中共官员及武力抗暴的案例将越来越多,攻击中共党政机关的事例也会日益增多;苏联的昨天就是中国的今天,既然苏联1990年一年内有4000多党政人员被苏联人民暗杀,中共官员是否应当考虑他们自已的下场?问题在于阮杰提及的两类行为并非恐怖主义,因为中共当权官员确实罪该万死。
尽管我一贯主张应当由自由宪政民主的中国法院依法治原则对所有犯罪中共官员进行正义审判后再行处罚,但若中共顽固不化,继续暴力恐怖镇压人民的和平争权维权,则人民有权依自然正义法则行使相关惩治权,这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因为对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所谓“和平理性非暴力无敌人”策略纯属误导公众的与中共默契的出卖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白痴主义。
恐怖主义是指滥杀无辜,针对人民公敌依自然正义法则的惩罚不属恐怖主义。比如有个“人民思想家”主张杀掉所有共产党官员及其家属子女,用生化武器攻击天安门庆典,与基地组织合作对中共发起圣战等,除了杀共产党官员一项之外,其余各项均涉嫌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指滥杀无辜,针对人民公敌依自然正义法则的惩罚不属恐怖主义。比如有个“人民思想家”主张杀掉所有共产党官员及其家属子女,用生化武器攻击天安门庆典,与基地组织合作对中共发起圣战等,除了杀共产党官员一项之外,其余各项均涉嫌恐怖主义。
我认为一般性的民运组织不宜提倡暴力革命,但应当有一个中华革命党之类的专门秘密革命组织,负责策划和实施包括暗杀犯罪官员及起义暴动的任务。如果和平理性抗暴,要等到中共暴力镇压后才能反抗,则根本来不及应对;国民的抗暴争权权力永远自始存在,应当一开始即作好武力抗暴的准备,仅是备而不用,而非等到当局施暴之后,才开始反抗。反对派应当加强做中共党、政、军、警、特人员宣传鼓动起义工作的力度。他们的觉悟觉醒是未来中国革命成功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只要军警特人员能持中立,中国革命就成功了90%。
2011年2月6日
潘强和郭国汀同仁都说到点子上了,很好,本人非常赞同。本人以为,中国民主运动的行动原则是“主张和平方式,但不反对必要时的其他方式。”。阮杰
赞同国汀兄等同仁的观点, 要有两手准备, 时刻准备着. 刘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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