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因煽动颠覆罪被判刑部分案例



(不完全统计 欢迎网友补充指正)
1997
中国颁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取消反革命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等等新设罪名取而代之。
1999
刘宪立因参预编辑一本题为《中国民主人士之心声》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在1998年被捕并被起诉。
2001
郭庆海因通过互联网为海外民运刊物撰写文章而被河北沧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陶君创办的《梅花网站》被关闭,并被广东深圳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旺阳因控诉先前坐牢时受虐致残并向海外人权组织通报情况及接受国际媒体采访而在国际上造成极坏影响和严重后果,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湖南邵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金波因参加组建中国民主党活动并在互联网上撰写主张多党民主制的文章而被山东临沂法院以煽动国家政权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2002
吕新华因参预组建中国民主党并从网上下载煽动颠覆文章及撰写攻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文章而被湖北武汉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牟传珩因接受海外媒体采访并在海外发表政论文章而被山东青岛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燕鹏被山东青岛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2003
黄琦被四川成都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刑时他已被捕3年,罪名是创办《天网》,国内外异议人士在他的网站上发表纪念六四事件文章并主张政治改革。
陶海东因撰写肆意丑化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书稿并向海外发送反动文章被新疆乌鲁木齐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颜钧因在海外民运网站发表文章而被陕西西安的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赵常青因发表公开信呼吁政治改革并释放政治犯而被陕西西安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蔡陆军因在互联网发表要求民主的文章而被河北石家庄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小宁因编辑《政治改革自由论坛》网刊并在海外网站发表主张多党制的文章而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在2002年被捕。
罗永忠因在网络论坛上发表反动文章而被吉林长春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何德普因参预中国民主党活动并在网络发表或签署诽谤中国政治制度的宣言和文章而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姜力钧因签署联名信呼吁政治改革及释放政治犯而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在2002年被捕并遭起诉。
罗长福因在网上发表评论声援被捕的不锈钢老鼠刘荻而被重庆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4
桑坚成因参加联名上书并在网络上散发批评共产党的电子邮件而被上海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他在2002年被捕。
欧阳懿因起草公开信并在网络发表政论文章而被四川成都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他在2002年底被捕。
杜导斌因通过互联网发表政论文章被湖北孝感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他在2003年被捕。当局后来因杜导斌缓刑期内拒不悔罪为由宣布取消缓刑,执行原判3年徒刑。
2005
张林因在互联网发表文章传播错误思想破坏社会稳定而被安徽蚌埠的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郑贻春因在互联网发表在境外造成恶劣影响的文章并从海外媒体大纪元获取稿费而被辽宁营口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6
任自元因在互联网联络他人组织中国大陆民主阵线并撰写党纲鼓动暴力推翻共产党统治而被山东济宁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李元龙因使用反放火墙软件登陆被封的境外网站并发表攻击共产党领导的政论文章被贵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郭起真因在境外网站发表大量攻击谩骂中国政府的文章而被河北沧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李建平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而被山东淄博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他在2005年被捕,最初被控诽谤,后改罪名为煽动颠覆。
高智晟因在海外发表政论文章并接受海外媒体采访而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7
张建红因在他主编的爱琴海网站被查封后在境外发表诋毁中国政治制度的文章而被浙江宁波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陈树庆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议文章被浙江杭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荣杰阿扎因在赛马节上公开呼吁让达赖喇嘛回来并要求当局释放被达赖喇嘛认可的11世班禅喇嘛而被四川甘孜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杨春林因发表不要奥运要人权言论而被黑龙江佳木斯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8
胡佳因在境外网站发表煽动性文章并接受境外媒体采访而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狱中的胡佳同年被欧洲议会授予萨哈罗夫奖。
吕耿松因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诋毁”“攻击中国政府和政治制度而被浙江杭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陈道军因参与抗议四川石化项目活动并在海外媒体和网站发表政论文章而被四川成都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他最初被控罪名是煽动分裂国家罪。
2009
刘晓波因通过互联网发表煽动性文章和参预起草《零八宪章》而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晓波在做陈述时说,希望我将是中国绵绵不绝的文字狱的最后一个受害者。狱中的刘晓波2010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张起因加入泛蓝联盟并撰文批评共产党而被重庆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0
谭作人因从事纪念六四活动以及与境外敌对分子保持电子邮件来往并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接受境外媒体采访严重诋毁党和政府形象而被四川成都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周岁雄因在市内散发有煽动性质的资料和书写具有煽动性质的标语而被广西柳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2011
刘贤斌因通过互联网在海外网站发表污蔑共产党领导的文章而被四川遂宁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来源:VOA

[欢呼中国茉莉花革命 ChinaJasmineRevolution.blogspot.com 编辑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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