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街头维权”创新版
8月14日,大连数万民众自发聚集到人民广场,抗议政府违背化工安全条例,将生产有毒化学品对二甲苯的化工厂建在居民区附近。他们不分男女,扶老携幼,前往市府前的人民广场抗议,打横幅,喊口号,唱国歌。几条马路上人山人海,波浪一样涌动。虽然官方出动大批武警层层包围,民众却毫不畏惧。抗议队伍中,有人拉起“PX不滚蛋,大连就完蛋”的横幅,有人戴上防毒面具或写有“拒绝PX”的口罩,连儿童都举起“PX OUT”的标语,甚至狗也挂上了“福佳PX滚出大连”的牌子。
面对浩浩荡荡的抗议民众,大连政府妥协了,市领导当场向民众保证一定搬走PX厂。但民众当即追问搬走的时间,市领导没敢答复,民众齐声高喊“滚蛋”。晚8点钟后,武警开始暴力清场,使用催泪弹驱散人群,有多名市民被打伤和抓捕。有市民称:这是“六四”以来,北方城市最大的一次示威集会活动。该活动引发海内外舆论高度关注,聚集了全体国民的声援热情。
在此次抗议中,当局在网络上不断删除微博信息,封杀网友的言论,诸如“大连”、“散步”、“PX”等字眼均被列为敏感词,大批现场照片被屏蔽。但网民们与当局打起网络擂台,留言被删,他们即再留言,令微博上的有关消息删之不尽。有些网民为防屏蔽、封杀,使用了很多新字眼,连“伦敦骚乱”都用上了。当局急不可耐,于是将播放该事件视屏的微博号码统统封了。大连电视台的一个记者在微博上写道:“民智已开。历史不会开倒车。”这表明体制内的记者也加入到民众抗议的行列。
厦门、上海街头“散步”效应
记得《南方周末》曾将2007年年度人物奖颁给“厦门人”,就是因为厦门数万民众上街“散步”,抗议PX项目,最终迫使市府妥协。这为中国集体维权时代的到来,为公民正当性抗争,为理性维权,提供了十分成功的模式,并产生了垂范效应。
2008年1月12日,上海民众受厦门“街头维权”激励,万人为拒绝“磁悬浮”上街,以“散步”方式集体请愿。此举成为当时中国的重要新闻,对“街头维权”有极大的号召性,令官方十分紧张。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当时批示:冷处理,徐图之,慎用警。但隶属于上海市委的《解放日报》随后却发表社论,竟把市民散步请愿定性为“街头政治”。该社论称“表达自己的意见或是诉求,一定要走正常渠道,一定要严格守法……决不能采取类似‘街头政治'那样一种过激方式来表达意见和诉求,那只能破坏我们和谐社会的稳定之基,这种倾向一定要防止……我们也要头脑清醒、坚决反对。”对此,网上舆论认为,这篇社论类似1989 年《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要旗帜鲜明的反对“街头政治”。
这些年来,中国当局一直将公民上访、请愿、聚会、游行斥之为 "街头政治",对之保持高度警惕,视之为敌,畏之如虎,一见苗头便随即镇压——制止在萌芽状态。由此可见,当今官方对民众极其恐惧,敌视民众正当行使公民权利。但正是这种思维导致了中国今日恶性公共事件井喷似地爆发,上访变成了蘑菇云。
从苏州“乘凉”到南京“静坐”
受厦门、上海“街头维权”垂范效应影响的又一个典例,是发生于去年7月的苏州群体事件。当地民众为通安片区的拆迁向政府要说法,“乘凉式散步”维权持续长达10余天。他们以群体街头乘凉、留守、围观方式向政府展示力量,当时上海正举办世博会,令当局大为恐慌,出动大批军警镇压。而苏州人以人流循环式——“你来我走,你走我来”的软抗争方式应对,既抗争又保护了自己,最终迫使政府作出某些让步。
今年3月,南京当局因修地铁,砍伐有历史意义的梧桐树,引起海峡两岸民间不满。南京市民为此发起“捍卫梧桐树”静坐示威集会,可谓一个更为经典的“街头维权”范例。尽管当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向关注该事件的国民党立委邱毅认错,表示不会再砍梧桐,同时又逐一对集会倡导者提出警告,禁止集会,并大肆封网删贴等等,但当局仍挡不住南京市民街头静坐抗议。此次抗议以“80后”大学生和网民为主,近千名年轻人不惧当局恐吓打压,没有旗帜、口号,而用和平与微笑向当权者表达不满。这场抗争最终获得成功,为中国“街头维权”书写了新的一页。
如今,中国民众街头抗议事件已经常态化。据中共官方统计,去年全国抗议事件达127,000起,平均每天347起(100人以上的才算群体事件)。按照中国官方的定义:“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今年来,平均一周内至少有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而两周内至少有一起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8月17日,山东济南刚刚发生一起两名警察因殴打两名修车老年夫妇而引发的群体激愤抗议事件:市民将肇事者从车中拖出,肇事女狱警被迫下跪道歉,相关照片、言论踢爆网络。
民众“街头维权”的新取向
从厦门抵制“海沧PX 项目”,万人上街散步,到今日大连“拒绝PX”冲击波的最新版本,中国民众理性、和平的抗争,引发海内外网民的联合互动,并且这些抗争都获得了某种程度的成功,特别是聚焦了社会舆论,赢得了大众的普遍声援。如此公民“街头维权”的和平抗争,具有法理与道德的双重正当性。
在当今中国,民间维权运动,是实现宪法、保障人权的重要途径。尽管现行宪法更多地体现着执政者的意志,但其在形式上所承诺的公民权利,足以成为现阶段中国公民“街头维权”的法理基础。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都有监督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公民有言论、集会、游行示威、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现代社会的法治秩序,是在民权与官权的博弈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对于民间维权运动而言,学会以最少的成本投入,赢得最大效益的发展,是关乎维权命运生死存亡的关键。虽然有些公民以极端的暴力的方式维权——由于社会高度不公及公民权利被剥夺所至,但这种不计代价的维权,不仅偏离了“和平维权”的原则,而且成本过大,更易为政府镇压提供口实,反而伤害维权运动。而本次大连“拒绝PX”的街头维权,体现了民权与官权博弈的新局面:理性、和平,以最少的投入,赢得最大的利益。
公民正当性抗争越来越成熟
从厦门、上海街头“散步”,到苏州“乘凉”、南京“静坐”,再到如今的大连“街头维权”创新版,都显示了民众群体的力量。这些抗争因“公开”而有号召力;因“和平”而有秩序,有效地提升了公民的言论、集会、游行示威等各项宪法给予的权利。正当地表达诉求(特别是借助网络平台,如“推特”、“面书”以及手机短信等同时发声,迅速聚集民众),不使用过激的政治性口号,尽量减少与军警冲突,是成功的抗争经验。特别是这次大连万人走上街头,和平有序,甚至没人践踏公共草坪,更有自愿者在示威后,拿着塑料袋主动捡地上的烟头和纸屑。再有,此次抗争中,民众创造了许多有深度有智慧的标语、口号与广告,致使政府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中国公民的正当抗争,越来越趋于成熟,显示了维权运动和平、理性、群体、智慧、有责任感的健康趋向。
公民维权运动的根本目的,在于争取公平与正义的法治社会。在这个过程中,公民通过争取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规则的改革与资源的再分配。“街头维权”的前景,在于全体国民的政治自觉,形成足以制衡官权的公民社会。一个正义的社会,应具有这样的道德与法律的保障:当公民的权利被轻视与伤害时,社会将提供表达和抗争的平台;人们为正义与尊严而抗争,将会赢得普遍的尊重与声援。然而不幸的是,今日中国没有这样的社会环境与机制,于是一场场悲剧不断发生;于是那些被强迫“沉没的声音”,只能演化成“蘑菇云”。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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