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维森 文章来源:RFA 4/30/2011
北京行为艺术家艾未未被拘留接近一个月,迄今仍无任何消息。香港民间的声援行动逐步扩大,下周一将有大规模的抗议活动。(戴维森报道)
艾未未的姐姐高阁接受本台访问时说,由于中美刚结束人权对话,北京的气氛有些紧张。而直到现时,一点艾未未的消息都没有,家人都也非常担心,而她妈妈身体亦不是太好。高阁:自从我弟弟失踪以后,因为我妈妈身体不是太好,一直在家里没有出过门,听力、眼睛不太好,她本来就血压高,心脏不太好,毕竟年纪大了。
而《中国日报》周五刊登一封中国驻伦敦大使馆信件,回应有关《每日电讯报》一名作家要求释放艾未未的文章。信件指出,艾未未案件实质上既不是人权问题,也不是言论自由问题,任何人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信中表示,中西方因历史、文化传统及国情不同,在人权、民主问题上存在分歧是正常的。
在大陆,在当局高压维稳之下,支持艾未未的民间活动近乎绝迹,要求释放的声音也因警方的拘捕行动而减少。不过,与深圳一桥之隔的香港特区,声援艾未未的声音此起彼落,民间行动亦与日俱增。除接连有多处地点出现艾未未人像涂鸦后,亦有人在多幢建筑物投射艾未未的肖像,其中更包括警察总部及解放军驻港部队的外墙,并将有关的照片摆上Facebook网页。
驻港部队向媒体指出,驻军的设施及围墙属军事禁区,未经许可,不得将图像、影像喷涂或投射到驻军军营外墙,违者属于犯法,会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香港警方指,投影事件在一般情况下不涉刑事成分,但有否违反其他法例,警方会作出跟进。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就说,香港是一个很开放、很自由的社会,特区政府很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在他们表达意见的同时,亦要尊重别人和守法。对于涂鸦事件,警方接到五宗的市民投诉,指这些涂鸦是在私人物业里面,警方必须处理,否则就是失职。有传媒指是警方的政治打压,李少光觉得这种评论并不公平。
立法会议员兼资深大律师余若嶶指出,在公众地方涂鸦可能构成刑事罪行,但用投射方式表达意见,不失是一个好的办法。余若嶶说:这是一个聪明的方式,首先在滋扰方面减至最低,甚至可以说没有滋扰因是短暂性,亦没有发出很亮的光和很大的声音,不会影响其他人,同时可简单地在不同地方做到,这是一个最不影响人的情况下的表达自由。
另外,香港支联会将于下星期一发起1001张櫈的行为艺术,争取释放艾未未及其他被扣押的维权人士。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又说,中联办门外的环境严重阻碍示威抗议,“我们觉得很多次在中联办的示威游行,因为它的整个环境,重重铁马再加花槽,再加上重重警察,根本已经没有空间让你示威抗议,如果说集会,根本没可能,最多走过去后立即要离开,不能留在那里进行一些表达,大大影响任何香港市民到中联办示威的权利和自由。”
李卓人说,支联会已和资深大律师李柱铭等多人开会,研究提出司法覆核,挑战有关的限制,主要理据是《基本法》赋予香港市民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近年警方对前去中联办的示威人士加附种种限制,有违《基本法》原意。
支联会亦联同多个民间团体,整理一份近几个月被非法拘禁或失踪大陆异见人士名单,然后交到联合国作出投诉,希望国际社会谴责大陆政府打压人民的言论自由。
[欢呼中国茉莉花革命 chinajasminerevolution.blogspot.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