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按:这一节的重读商鞅变法分析了商鞅变法所引用的基本战术:愚民、辱民、穷民。商鞅倡导禁止人民阅读、迁徙、与外国人交往以愚民;倡导用连坐、任用并奖赏奸人小人、把人分作三六九等的方法辱民;倡导用抑制商业、加重赋税的方法穷民。这样一来秦国很快强大起来了,但是人民却生活与水深火热之中。
商鞅的政治主张和变法精神,集中展示在后人为他编纂的《商君书》里。商鞅在秦国历时l9年的变法,要言之,最核心的东西不过两个字:农战。农是农业,战是军事。和当时的大多数变法一样,商鞅的从农战着手的改革看起来也没有什么新鲜之处。--显然,他的新鲜之处不在于改革对象,而在于改革理念和改革手段。
商鞅的改革理念,在《商君书》里可以找出几句话来概括。其一:“国家政策制定的是人民憎恶的东西,人民就弱;国家政策制定的是人民喜好的东西,人民就强。人民弱了,国家就强;人民强了,国家就弱。”(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其二:“国家施行善政,民众中就一定会出现许多奸诈之人。国家富有,但执行让人民贫穷的政策,叫做富上加富,富上加富的一定就强大。国家贫穷,但执行让人民富有的政策,叫做贫上加贫,贫上加贫的一定就衰弱。”(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日重富,重富者强。国赞而富治,日重贫,重贫者弱。)其三:“人民弱势,国家就强大,人民强大,国家就弱势,所以治理有方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处于弱势。”(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凡此种种,在《商君书》的不同篇章里,都以大同小异的表述出现过,它们无疑就是商鞅变法的核心理念。--他的理念就是将国家与人民对立起来,有国家的强大就没有人民的幸福,有人民的幸福就没有国家的强大。要实现独裁者让国家强大的理想,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使人民更加弱小--换言之,大国崛起的基石,就是人民的苦难和泪水。一个雄视四海的大国的崛起,注定要以牺牲全体民众的幸福为代价。
在这种改革理念之下,商鞅变法的具体手段,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通过使民弱来达到使国强的政治理想而展开的。对生活在彼一时代的秦国人来讲,这政治理想来自于老板秦孝公也好,还是来自于商鞅这个外籍助理也罢,都是一种从天而降的苦难。概括说,商鞅变法的主要手段,就是从三个方面来弱民,通过弱民,使国家崛起。这三个方面分别是:愚民、辱民和穷民。
在历代统治者,尤其是施行独裁的统治者眼里,如果治下的人民都是些蒙昧无知的愚民,事情 就比较好办了。因为愚民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比较好欺骗,甚至他们感知痛苦的能力也相应迟钝。所以,最好的办法无疑就是把全国人民都变成一个个连名字都不需要的只有编号的机器。在愚民方面,商鞅制定的主要政策有:
其一,禁止民众阅读诗书。读书使人明智,知识就是力量。在迫不及待要使民众愚昧无知的统治者眼中,能使人明智并带给人力量的诗书非常不合时宜。商鞅曾多次指出,诗书和礼乐、诚信、仁义,以及爱好和平之类的品行一样,都是如同虱子般有害的。一个国家倘若容许这些东西存在,这个国家就很危险。他认定的理想状态是:“愚昧的农民无知无识,不会推崇学识,就会一心一意地种庄稼。”(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为了禁绝民众阅读诗书接受教育,一辈子当个快乐的劳动机器和战争机器。商鞅像如今的扫黄打非展示胜利果实时,必定要把黄和非的东西当众焚毁一样,也一把火烧掉了大量民间私藏的诗书。这一点,直接启示了秦孝公的孝子贤孙秦始皇,后来搞了更大规模的焚书。可惜,就像唐代诗人讥讽的那样: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以后历代统治者不时兴起文字狱,把那些没有与时俱进的书籍视作人民不宜的洪水猛兽,其发明专利,即属商鞅先生。
其二,禁止民众自由迁徙。春秋战国时期,虽然我们把那些大者地方数千里,小者不过数十里的诸侯称之为国,但当时的国和今天的国还是有根本区别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时的各国民众,都有自由迁徙、根据自己的喜好择地而居的权利。齐国文化发达,我们迁到齐国;楚国好做生意,我们迁到楚国,均无不可。商鞅却认定,民众自由迁徙,如果是迁到国外,必然会使秦国国君治下的民众减少。--那时不但不提倡计划生育,反而鼓励母亲们都像羊妈妈猪妈妈一样,最好多生几个;即便民众只是在国内自由迁徙,他们也会因见多识广而不好管理。所以,商鞅提出:“禁止民众自由迁徙,那么他们就会愚昧无知。如此一来,那些不安分的到处迁徙的人就会失去混饭吃的地方。”(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之民无所于食而必农。)穷根究底,正是商鞅第一个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中止了人民用脚投票的权利。
其三,禁止民众与外国人交往。再愚昧的民众,一旦有机会和外国人交往,就会了解到外面的世界,自然就会把自己的生活与外面的生活加以对比,从而产生统治者不待见的邪念。诚如是,则愚民政策肯定很失败。是故,愚民政策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在向民众鼓吹自己的政策亚克西的同时,还要隔绝民众与大墙外的沟通,这样谎言才会成为真理,并被民众欣然接受。比如当年我们在吃糠咽菜都填不饱肚子时,却天真地相信,全世界还有2/3的劳苦大众在受苦受累,在等待我们去解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说到底,这就是商鞅的发明:“民众没有机会与外国人交往,那么国家就非常安全。”(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商鞅的这条法令一经颁布,一道无形的三八线便将秦国人民与外界隔离开了。从此,这个世界就只有两个国家,一个是秦国,另一个是他国。
辱民的实质,就是国家通过各种法令和措施,使民众永远生活在卑贱和猥琐的阴影里。在这种卑贱猥琐的生活中,民众就会对官爵和权力产生异乎寻常的渴盼与崇拜。这样,当国家用官职和爵位作为对民众的奖赏,要求民众为了所谓国家利益挺身而出时,民众就会像一条条饿极了的狗看见肉骨头一样。因此,商鞅的意见是:“老百姓倘若有了他们内心的尊严和荣誉,就会轻视爵位,鄙视公务员;老百姓荷包里一旦有钱富起来,就会不把国家的赏赐当回事。”(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基于这种理念,商鞅认为让民众辱、弱、贫是必须的,因为:“民众处于卑贱之中,就会看重显赫的爵位;民众处于弱势地位,就会更加畏惧公务员;民众一穷二白,就会很在乎政府的丁点儿赏赐。”(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得赏。)
为了达到辱民目的,商鞅变法中有几条针对于此:
其一,加重对民众违法的处罚力度,实行常年性严打,并建立连坐制度(重刑而连其罪)。连坐这东西,历代统治者都看到了它的好处,乐此不疲地从商鞅那里抄袭下来。商鞅的连坐制度规定:一人有罪,父母妻子连带受罚。老百姓每五家互保,十家相连。五家称为伍,十家称为什。伍与什实行连坐--只要这五家或十家中有一个人犯了罪,其他无辜者都得疼脚连着好脚,一并接受处罚。在伍什之内,民众必须互相监督,互相检举,互相揭发。如果发现奸人而不告发的,处以腰斩;积极检举揭发的,予以重奖。在这种他人即地狱的政策下,当邻里之间、朋友之间,甚至亲族之间也因缺少最起码的安全感而统统沦为潜在的告密者,每个人都不得不充当国家不花钱的特务时,其人格的卑下、自私和渺小自不待言。
其二,任用奸人。商鞅断定:“国家任用善良的人,那么民众就会相亲相爱;国家任用奸恶的人,那么民众就会敬畏国家制度。”(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商鞅变法的诸多条款中,这条最令人费解。按常识,不论什么样的社会体制,良民总要比奸民好,为什么商鞅却认为要重用的不是良民而是奸人呢?其实,联系到前面说过的连坐制度就能明白:具备健全人格而又良知未泯的良民,一般情况下,大抵不愿去充当不光彩的告密者。诚如是,则连坐制就很难推行并见成效。与此相反,长期处于卑贱地位,渴望有朝一日出人头地的奸人们,在面对以官爵作奖赏的政策时,他们见不得别人--这别人,有可能是邻居,有可能是朋友,也有可能是亲戚或兄弟--的过失,如同苍蝇见不得血腥。当奸人得到重用,他们必将以一百倍的革命热情投身到为秦国国君服务的特务政治中去。当然,这一改革措施的副产品是:一旦心地善良可能成为贾祸之由,而检举揭发却能升官发财,谁还会在意什么良知啊道德之类的鸟玩意儿?这样,在极短的时间里,商鞅就神奇地把秦国这个原本就远离文明沐浴的国家变成了诸侯更加鄙夷的没有人性的禽兽之国。
其三,按照等级尊卑穿不同的衣服。不是那个等级的人,就不能穿那个等级的衣服,否则就是犯罪。这一条就是以非常直白的方式,把全国人民划分为三六九等,其目的则是要刺激底层民众:满街都是穿制服的,你难道就不想脱掉旧衣换新裳吗?--想?那很好,你就听政府的话,按政府的指示办事,检举他人,或是捐献粮食,或是到战场上杀敌。
仅仅使民众处于蒙昧和卑贱地位还远远不够,这最多只能说走出了万里长征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还得由国家制订出强硬的政策,以使民众更加贫穷。既然国家与民众是对立的,那么国家要富强,民众就得穷弱。为此,商鞅实施了以下几条新政:
其一,打击商人,抑制商业。重农抑商的传统在中国流行了两千年,其滥觞者便是商鞅。在《商君书》的不同篇什里,商鞅不厌其烦地多次指出,国家要富强,就必须打击商人,最好是由国家出面,全面取缔商业。商鞅认为,商人是游民,他们来往四方,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虽然可以使经营者致富,但对国家却有很强的腐蚀性:首先,商人冲州撞府,见多识广,头脑灵活,不好忽悠;其次,商人收益多,而民众一旦富有,就会轻看国家的赏赐;第三,其他原本在家里踏踏实实种地的农民,要是看到商人经商致富,就会跟着捡样儿,这就动摇了以农战为核心的基本国策。是故,商鞅对商人无情打击:凡是擅自从事商业活动的,全家一并逮捕,收到官府为奴。此外,还针对具体的商业门类,制订了颇为细致的具体措施。比如:禁止粮食交易;取缔民间旅馆;提高酒肉价格,以便让大多数人消费不起,经营者只好关门。总之,打击商人,就是要使民众不可能通过贸易谋生,只能乖乖地被束缚在土地上,一辈子做个没有非分之想的农民。
其二,不仅以经商为职业的商人要严厉打击,即便是民众偶尔为之的商业活动,也在严禁之列。农民在向国家纳粮时,没有运输工具的人家,往往会雇佣其他人的车子。这些帮人运粮的车子在返家时,通常也会顺带帮人运输货物。这样看上去非常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严重违法的。商鞅给出的表面理由是农民用自己的车子去帮人运输,就会耽搁地里的农活。--主要靠在地里扒食为生的农民,难道真的会为了一点点补贴家用的外快就摞下一年的口粮吗?这个理由肯定站不住脚。其实质,仍在于农民的这种偶然举动,会给他们带来经济效益,而除了从土里扒食被允许外,其他任何可能给个人产生经济效益的行为,都和大国崛起的主旨不相吻合。对此,商鞅规定,民间的车子、拉车的牛和车子的载重量在纳粮时,必须和登记注册的情况相一致。
其三,征收重税。征收重税的好处不言自明。一方面,国家收入增加;另一方面,民众收入减少。那时候的主要税种为人头税,为了避免民众偷逃赋税,商鞅进行了世界上最早的人口普查和身份登记。活着的人登记,去世时再注销。其做法,和两千年后的今天没多大区别。商鞅认为,只有这样,“民众不能偷逃赋税,田野上就没有野草,那么国家就富有了,国家富有了也就强大了”(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在防止普通民众逃税的同时,还对被允许的少量商业加重赋税。“加重关税和市场上的商品税,那么农民就不会轻易尝试经商,商人也会对自己还能否坚持下去产生怀疑。”(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 商鞅时期,秦国政府向民众收取的各种赋税,再加上徭役折算成实物,据专家估算,大约相当于民众年收入的4/5。也就是说,一个秦国公民辛辛苦苦干一年,到头来属于他自己的,不过是全部所得的20%,其余的80%,都被他那伟大的祖国巧取豪夺了。
其四,将山林和湖泊收归国有。其目的,不只是为了扩大国有资本,还在于商鞅认为,依靠山林和湖泊谋生的猎人、药农和渔民,也是不务正业的被打击对象。--他们没有被绑在土地上,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政府不方便管理。
要言之,商鞅变法的目的,就是要把秦国民众统统变成两种人,一种是农民,另一种是战士,而农民和战士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前提是如果祖国需要的话。此外,农民和战士都必须愚昧无知,这样才能被政府充满谎言的一张布告就弄得热血沸腾;农民和战士还必须是卑贱的和贫穷的,这样政府才能用爵位和财物之类的小恩惠,吊起他们的胃口,他们才会随时为了博得这些东西而不惜举报一口井里喝了几十年水的老邻居、老朋友,或是在战场上像一头嗜血的恶狼,为了秦国的利益而充当炮灰,事后还自以为浑身都是血染的风采。商鞅相信,只有这样的变法,才能使秦国出现两种他需要的局面:其一:“君主掌握了治理民众的关键原则,那么民众就会不等君王赏赐就觉得君王可亲可敬;不等君王封爵加禄,民众便听从命令;不等君主使用刑罚,民众就争相为君主去送死。”(王者得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而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其一:“老百姓听说要打仗,欢喜得像饿狼看到肉。为了打仗,父亲送儿子,哥哥送弟弟,老婆送丈夫,欢天喜地上战场。都说,你丫要是没砍下敌人的脑袋,就不要活着回来见我。”(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日:不得,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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