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死亡赔偿金中包含“奖励金”,引起了律师、法律专家和遗属的不满。
中国的铁道部就赔偿部分在周二(7月26日)达成了第一个协议,第一位死者的赔偿金为50万元人民币。
但是有其他死者家属指责说“人死了,跟奖励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做买卖”。
中国铁道部方面则说,以往的铁路事故赔偿基数是15万元人民币,这次提高到20万元人民币。
此次事故死亡赔偿当中还包括了2万元人民币的丧葬费用以及5千元人民币的行李损失赔偿。
铁道部门说,是为了节约时间和人力,考虑遗属的需要希望能尽早发放赔偿。
有律师说,赔偿协议中的奖励金是“名目明显不当”,认为容易让人联想到拆迁赔偿,“先搬的有奖励”。
也有报道引述法律学者的话说,中国铁道部的赔偿观念还是停留在蒸汽火车头、电力车的时代。
而日本则为新干线特别订立了《新干线特例法》。不过学者们也说,从过往的管理来看,伤者从治疗到康复的所有费用都是铁路运输部门支付,实际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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