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破空: 吴邦国的“五不搞”,土得掉渣!

3/15/2011
 
北京“两会”中,中共“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做工作报告,高调重申“五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鉴于吴邦国在中共党内排名,位居“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二,其“五不搞”宣言,实际就是中共保守派、强硬派、顽固派在新世纪的集体宣言。
吴邦国的“五不搞”,对应“五搞”:要搞一党独裁;要搞专制舆论一元化;要搞权力垄断,不受监督、制衡;要搞党天下;要搞国有化。

前四条,摆出中共保守派拒绝一切进步的一贯死硬嘴脸;第五条,“不搞私有化”
,甚为蹊跷。谁不知道,邓小平等人提出“改革开放”,基本的一条,就是要搞私有化;三十多年过去了,“中国式”的资本主义,已经为世人所公认。这个时候,却来重申“不搞私有化”,岂不是对现实的否定?也是对中共自身“改革开放”路线的否定,一种低级倒退。

当然,吴某等人心目中的“国有化”,也不过就是“党有化”,甚至是中共大小官员的“家有化”。吴某“不搞私有化”的意思,大概是,私有化在中共各级官僚身上已经落实,搜刮与分赃布局大致完成;此时,不宜再提“私有化”,否则会变成中国民众的私有化,危及权势者的利益。这个政权,既是暴发户,也是守财奴。“
五不搞”相加,正是维护中共腐败集团既得利益的一套全保险制度。

说完“五不搞”之后,吴邦国还加了一句:“确保国家一切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
”自以为这个文字游戏玩得高明,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经意地泄露,他不过是故意漏掉了一个字,全句应是:“确保国家一切权力不掌握在人民手中。”

身为“立法机构”负责人,谈到“法律”,吴邦国又加了一个“不搞”:“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但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我们不搞;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但我国现实生活需要的,我们及时制定。”

这意思是:诸如民主国家那些让人民监督政府的法律,“我党”绝不搞;而民主国家没有的,诸如让政府控制人民的“法律”,“我党”要赶紧搞。

吴邦国还振振有词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果如此,首先就应该追究中南海头目,追究邓小平未经立法机构授权,擅自调动军队,进京屠杀民众;追究江泽民毫无法律依据地迫害法轮功;追究胡锦涛在西藏和新疆等地以特务手段,挑起暴力,制造屠杀借口;追究江、胡当局一再违犯《教育法》,为猛增军费、维稳费而刻意压低教育经费的违法行为……

表情死板的吴邦国,与那个表情同样死板的中共外交部女发言人姜瑜相得益彰。该名女发言人,是这样谈“法律”的:当被问到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为何受阻时,她回答: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当被问到中共警方殴打和扣留外国记者是出自中国哪条法律时,她回答: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换言之,不论是姜瑜还是吴邦国,都争相对外界透露:所谓“中国法律”,就是“我党”的儿戏、遮羞布,怎么制订,是否遵守,全在“我党”的任意解说之中。你们要当真,那就是天真,太天真!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江泽民英语)

以吴邦国为代表的这个“不搞派”,其守旧、顽固、死硬程度,比诸当年的“凡是派”,大大超出。曾果敢出手、一举逮捕毛泽东亲信“四人帮”的华国锋,仅仅因为在毛死后的短短数年间还未来得及完全否定毛,就被邓小平扣上“凡是派”的大帽子而赶落下台。如今的“不搞派”,却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还公然阻挡历史进步、大开历史倒车。这才是,豺狼当道。

“搞”与“不搞”,在这里,对应的书面用语,是“实行”与“不实行”。按理,“两会”所及,属国家最高政治事务,相关表述,都应该使用严谨而庄重的书面用语。身为“国会议长”(“人大委员长”)的吴邦国,居然在大堂之上,使用如此粗糙和粗俗的市井口语,真可谓:土得掉渣!表明,这个政权,靠土包子起家、并由土包子维持,逾六十年不变;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群当权者的头脑,何以如此陈旧、落后、腐朽。一群土老冒,与世界文明格格不入。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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