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解而非仅救济
在一党专制没有倒台前,解体专制体制、瓦解独裁政权,是我们任何活动的最终目的,要以此为中心。至于自己组织的壮大和正规化,也应考虑这个目的。作为反对派组织,其行动可分两类,一类是对被体制残害者的救济行动,另一类是对体制具有威胁性的瓦解行动。救济能体现我们的大爱,但并不能改变这个体制;救济的事情我们也要做,但作为群体性事件的策划者,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瓦解体制的活动上。
国内有阳光公益等NGO机构、海外也有众多的政治和信仰受难者援助、救济机构,这些机构做了大量的人道工作,给受难者本人和家属进行资助、帮助人权人士逃离中国、在海外进行安置等等,海外媒体也做了大量的报道、声援工作。这些都是有益的,值得赞许,但是仅仅这些还不够,海内外除了民间公益性组织之外,也需要独立的政治组织、团体、政党,从事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和联络,他们需要分清瓦解和救济的主次关系,其最终目的是瓦解而非救济。
在这次茉莉花革命中,被捕、软禁人员众多,这是中国当局造成的;只有早日瓦解专制,才能真正免除政治迫害。当然,就具体局势,我们对国内人士的救援也非常重要,需要通过各种方法救援他们,他们获得自由是对所有参与者的巨大激励。救济和瓦解都很重要、并行不悖,救济者不是软弱、瓦解者也不是激进,但是有分工,民间公益组织、NGO多从事救援,而政治活动家组织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目的是瓦解。
策划而非即兴,主动而非被动
能对旧体制产生威慑力的是那些从一开始就有策划、组织和引导的群体性事件,但是近几年来的此类事件,一般都是人们根据突发的新闻事件,即兴式地产生网上网下连锁反应的,分散性、无组织性是其特点。突发新闻事件是最初的导火索,无论是近期的李刚门事件、凤凰女跳楼事件、宜黄强拆事件、温州乐清钱云会事件,还是较早的湖北省石首事件、海南省东方袭警事件、吉林省通钢事件、邓玉娇事件、杨佳事件、躲猫猫事件等等,都是在媒体披露出新闻后,民众的即兴式反应。这些群体事件对专制政体起到了一定的威慑和瓦解作用,但是由于是即兴的、被动式的反应,所以缺乏组织性、蔓延性、连续性,只能在某领域、某地区而非全国大范围内产生连锁、持续的反应。要让这些事件能上一个层次,形成全国大范围内的风潮,有意策划和主动组织是最为应该的。
近年来,体制内某些学者研究群体性事件较深入,如于建嵘在2010年的演讲中说:“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已由自发松散型向组织型方向发展,事件的聚散进退直接受指挥者和骨干分子的控制和影响。尤其是一些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先经过周密策划,目的明确、行动统一,组织程度明显提高,甚至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活动。有的还集资上访,并聘请律师,寻求媒体支持”(见2009年12月于建嵘在苏州独墅湖高教区行政楼报告厅演讲)。他认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群体事件仍然会以有限范围的孤立事件形式而存在,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维持很长时间、能影响全局的社会运动。”(见《中国报道》2010年第1期)当然,于建嵘是从维稳的角度来说的,但这也说明国内的群体性事件要达到变革社会体制的目的,还需要有大的提升和转变,那就是从即兴式转到有意策划、从被动转到主动、从孤立事件转到系列连锁事件、从地区性转到全国范围。本手册要讲的群体事件组织模式,就是一种主动的、有意策划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为了摆脱群体性事件的即兴式、无组织性、无目的性而设立的。
就单个事件而言,策划也非常重要。例如取得成功的冯正虎回国事件,就是一次有谋划、有行为、有舆论、有救援的抗争事件,最终导致冯正虎回国。抗争事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必须要进行策划。策划得好,一个事件就会起到轰动效应,调动起巨大的社会能量;策划不好或者没有策划,很好的事件也会轻易流失。当局总是指责“有阴谋、有组织、有分工”,但实际上中国发生的种种抗争活动恰恰就在没有预谋、没有组织、没有分工,这是欠缺。当局高抬了民间反对派。
在埃及民主运动胜利之时,《华尔街日报》发表文章《埃及抗议活动幕后策划揭秘》,揭示了茉莉花运动是表面的自发性和实质的策划性相结合。在埃及和突尼斯的此次变革中,不少网络小组承担了策划的功能、组织的功能。这些网络小组有意地进行策划、发动,使事件不断地升级。从最初的亚历山大市的“静站”到后来进军开罗解放广场的游行,背后都有网络小组推动。该文揭示,自发的群众运动是幻想,任何大规模的活动,都需要有人去策划、组织、鼓动。
在埃及,策划工作更成熟,因为毕竟还有些政治组织合法存在。当然,他们一旦游行抗议就会遭到抓捕。这个难题要靠人数来解决,如果有几千人、几万人游行的话,警察就无法对付。埃及异议人士利用网络声东击西,在警察休息日,故意放出去20个抗议地点,吸引了大部分警力,而真正的人力放在保密的第21个点。这个点也是民众素质高、对政府不满的社区所在地,因此抗议人数从300人迅速扩大到数千人,最终聚集成抗议队伍到达了解放广场。
面对突尼斯、埃及的成功,我们思考的焦点也许是:如何策划一开始就有几千人、几万人参与的游行示威或者散步围观活动。
胜算而非无望
群体性事件的特色之一是要取得单个事件的阶段性成功,只有阶段性的成功才能吸引更多人的参与,才能扩大社会运动的范围和成果。作为策划者,目的是通过一次一次主动的策划、阶段性的抗争与成功,来激发民众的信心和力量,让他们觉悟起来,有力量起来,最终实现民众的自我解放。单个事件可胜性指的是事件的直接诉求不会对执政者直接构成倒台威胁,能迫使决策者接受对方的要求,实行抗争者的阶段性目的。
在这几年的民众抗争活动中,孙志刚事件、邓玉娇事件、冯正虎事件是民众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的三个典范。2003年3月20日,孙志刚在收容中惨死后,民众就提出惩治凶手、废除“收容审查”制度的要求,经过3个月海内外多方抗争,3月份,法庭审理此案、国务院废除了“收容审查”制度。这次事件是当局少有的对民众的让步和妥协。再如2009年邓玉娇事件发生后,民众就提出了释放邓玉娇的要求,经过海内外民众的抗争,终于导致邓玉娇当庭释放。这也是非常鼓舞人心的。又如2010年春节前冯正虎滞留日本东京机场,提出一个要求“我要回家”,这个要求在海内外人权人士的抗争下终于实现,这也是非常激励人的。
这些事件之所以得胜,在于它们起初的直接诉求并不高远,在事件开始就多少包含某种胜利的可能性。而取得了胜利的事件会激励我们在抗争上不断再上台阶。
联合而非分裂
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维权人士在国内就有地方派、言论派、行动派、激进派、温和派等区别及彼此间的矛盾,海外尤甚。就观点和思想,人们难以联合起来,但就事件和阶段性目的,人们还是愿意求同存异、联合起来的。
组织群体性事件的好处也在于就事论事、避免人事纠纷。在近年来的除了“杨佳事件”外的诸多群体性事件中,国内外各派基本上做到了联合一致,甚至在“孙志刚”、“邓玉娇”等事件中,体制内开明派也与体制外达成某种一致。
只有联合才有力量,各团体、各派别的合一,才能给专制者以足够的压力。具体做事胜于空谈,谈路线之争不如从一件小事做起。在做事中联合,在做事中团结。
不久前,在群体事件运营模式的一次实习当中,发起人决定以新疆7•5事件为切入点,进行“要求王乐泉下台”的签名及抗议活动。组织者慎重考虑了如何发起方可以联合更多的力量,最后经过充分讨论,确定以各团体的代表作为联合发起人,由此联合了各方面力量,取得了团结一致的效果。因此在群体性事件的发起和组织中,要强调团结精神而非坚持门户之见,联合各派力量是组织者必遵守的原则。
网下而非仅网上
互联网给予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需要充分地利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效能,但最终互联网也只是至关重要的传达信息和联络的手段,运用互联网的目的是更有效地群体上街行为,非此不能达到政治目的。
互联网对群体性事件的意义在于:首先是高效传递信息。网络打破了国境线,只要有翻墙软件,就可以最快速地了解海内外资讯。网络中已经无所谓国内国外,信息是共同的,信息交流是多向的,无距离的,甚至都不知道对方在地球的什么地方。在推特、Skype、QQ、Facebook、电子邮件等网络中,可以最快速地传递信息、发布通知、号召人员参与、告知行动步骤等等。
其次,网络产生了新的组织和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是虚拟的,不需要面对面,与传统组织不一样。在推特、Skype、QQ、Facebook、邮件组中形成了一个个组织,这个组织可以在网络上发挥群体性事件的策划事题、组织人员、号召行动的功能。这些虚拟组织是非常庞大和众多的,他们成为群体性事件和抗议活动的策源地。网络不仅实现了信息自由、言论自由,更给组织策划抗争活动打开方便之门,这在北非、中东的茉莉花革命中表现了出来。
但网络信息的交流和把握、网络虚拟组织的运作,最终要落实到地面上。如邓玉娇事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是屠夫吴淦从网络的热炒中走下来,亲自到邓玉娇所在的湖北巴东县去看她,还到了邓玉娇所在的医院,这样一个实际的围观行动,彻底地改变了邓玉娇事件“虚拟”的性质,当局也感到了现实的威慑力,最终不得不向民众妥协。又如同埃及青年们的决定性转变乃是从网络转入街头行为,到警察猝不及防的第21个地点进行游行示威,开始是300人,迅速增加到几千人,一路来到开罗广场后,人数已经增加到上万人。总之,群体性事件的标志是在街头进行的,这是根本;而网上的运作,为实现街头活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011年2月20日开始的中国茉莉花行动,在应用网络方面有着卓越的运作,但是在网下的运作还有待提高,这是茉莉花行动得胜的关键,也是本培训模式对中国民众之必要性所在。
二、社会运动组织者常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组织者常面临的问题:(一)难以克服人民的无力感;(二)难以克服恶劣的社会政治环境;(三)难以克服资源的缺乏;(四)不能有效率地分析事题与构造;(五)难以获得共同行动取向和步骤共识。
培训游戏之一:默默画房子。在讲解这个题目前,可让学员分组先做个体验式游戏:1.每四人分为一组,每一组发一张大白纸和彩笔4支;2.每个组都画一个房子出来,条件是一人一笔,共同完成,并且在画画过程中不许说话;3.游戏开始。每组通过无声的方式决定谁先画第一笔,然后按照某种顺序第二、三、四位紧跟着画房子;4.等房子画完后,将各组画的画同贴在墙上;5.评比哪组画得最好;6.每组组员谈画画过程中的感受。
这个游戏主要是体验团队中的合作、默契,因为不说话,组员都不知道对方要画什么,最终的房子是什么样子,这要猜测对方心理、全靠默契。通过游戏,体验到达成共识、相互合作、默契团结的重要性。
(一)难以克服人民的无力感
在专制制度下的民众,忍气吞声、无可奈何是常态。因为反抗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而民众的呐喊、抗议带来的是各种处罚、惩治。即使你毫无畏惧,但专制压力背后的暴力会最终出现。暴力就是直接以伤害人的肉体、危害与剥夺人的生命为目的,以强迫人中止或改变思想和行为。暴力具有直接性,它以肉体的疼痛和死亡的恐惧来最快、最直接地实现暴力行使者的意志,所以所有专制政权无不以暴力作为它们的统治基础;暴力具有最终极的威慑力,因为人类在肉体伤害和生命威胁前面很少有不妥协的,所以专制者相信只要使用暴力就能中止民众的反对与抗议。监禁、殴打、杀害,终于使大多数人深感希望的渺茫、力量的匮乏。
中国当局“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的策略和网络封锁、限制集会、聚餐等等措施,使民众之间更加难以团结联系起来,所以人民常常处于无力的状态,成为做惯了奴隶的人,下跪、磕头、盼望青天大老爷成为人民申冤的常态。人权活动人士,也时常处于无力感中,感到推动社会变革是何等之艰难,中国实现民主自由似乎遥遥无尽期。
这些无力感的产生,除了专制的强大凶恶外,另外的原因也是我们或急于求成、或没有有效地利用当前的自由度;也没有真正地明白群众的切身利害;更没有有计划、有步骤地使人民从小胜到大胜、从小勇到大勇、逐步克服恐惧感、提高自我自信,而实现自我解放。
本手册推广的群体性事件运营模式有助于组织者找到克服人民无力感的方法。
(二)难以克服恶劣的社会政治环境
中国专制之恶劣程度,可能连纳粹都相形见绌。中国执政党控制一切,从宗教、言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教育等等,政教合一、党政合一、党军合一,它是极权制度。
当局吸取了中国1989年的经验、台湾转型的经验、苏联东欧演变的经验、颜色革命的经验、乃至近期突尼斯、埃及民众运动经验,其不断地针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对各级党政干部、公安武警、军队武警进行轮番培训、演练,认真研究如何对付。包括社科院、中央党校、国防大学等大批知识分子也为专制政权殚精竭虑,进行理论研究,制定与时俱进的对策,对付各类群体性事件。公安部、国安部、总参情报部更是紧锣密鼓,搜集有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而执行机构,诸如国保大队、国安、网络警察、武警,对付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也从不手软。
一方面是整个国家的力量来对付社会民间运动;另一方面是社会反对运动的民间组织者势单力薄,二者的力量相比悬殊,可谓有天壤之别。恶劣的政治环境,要求我们在斗争中必须总结先辈经验、掌握适宜方法,需要更富有智慧,也需要更团结和协调。
(三)难以克服资源的缺乏
作为与专制制度进行抗争的抗争者,实际上负面的情绪一直伴随着他们,他们有难以克服的自己和民众的无力感,有难以克服的资源缺乏:人、钱、时间等等。没有人愿意跟你一起行动;在自己落难的时候也没有人来帮助;各种活动没有财力支持,乃至个人的生活开销都是问题。很多人权人士因为长期进行抗争,连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很多有家庭的志士,因为物质的匮乏,最终不得不放弃政治抗争。无论是国内还是海外,大部分人权人士都忙于自己的生计,在生存的边缘上挣扎。
人员匮乏、物质匮乏、时间匮乏,是目前中国抗争运动的总体特征。而一个抗争运动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有一大批专职人员的出现,能够“以战养战”,能够如基督教传道人所说的“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但是遗憾的是,由于各方面资源的缺乏,在海外能够专职从事人权抗争、民主运动的人少而又少;国内的情况就更加严峻,专职者更加稀少,贫寒不说,而且不断入狱,这使他们很难从事自己的事业。
本手册所推行的运营模式意在解决这些问题,通过详细的规划和分析,以求达到资源的互补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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