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莉雅 文章来源:VOA 2011/6/3
图片来源: 美国之音王南
刘晓波做为“诺贝尔和平奖”得奖人的照片摆在诺委会会议室墙上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国异议人士刘晓波的家人表示,他们一直未能获准探视正在监狱里服刑的刘晓波,也无法与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取得联系。这引发了人们对刘晓波因获得诺贝尔奖被当局剥夺基本权利的担忧。
*刘霞去年10月探监后遭软禁*
在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消息去年10月8号公布的两天后,他的妻子刘霞曾获准从北京前往辽宁锦州探监。自那以后,刘霞一直被软禁在家,手机无法联网,也不准见客。她在网上发出的最后一个推文是去年的10月18号。
*弟弟:探监申请得不到批准*
刘晓波的弟弟、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刘晓暄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他和兄长刘晓光上一次跟刘晓波在监狱里见面是在去年的8月。他说,去年10月刘晓波获奖以后,他们提出的探监申请就一直没有得到批准。
他说:“原来都是由我的哥哥晓光,在大连嘛,比较近,他和我联合去提出,跟当地公安局。提出来以后他们来审批嘛。不批了。再申请就没答复。”
刘晓暄说,他的父亲上一次见到刘晓波是在他被捕前。在那之后他因为身体不好而没办法去探监。刘晓波的家人去年10月以来也没有收到他的任何信件。
刘晓暄还表示,他现在无法跟刘霞取得联系,所以根本不知道她的情况。
设在香港的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说,刘霞现在受到当局的严密监视,外面的电话无法打入,而她只能给父母家里打电话。每两周可以回父母家中一次,每次会面的时间大约2小时,而且全程有公安陪同。
一些维权团体认为,当局对刘晓波以及他妻子实行的这些限制看来与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有关。他们批评当局剥夺刘晓波每月与家人见一次面的机会是违反了刘晓波的基本权利。
*监狱法有关通信和会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第四十八条则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王友金:法律规定不清楚*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法专家王友金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国的监狱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刑事犯的家属定期探视的规定不是很清楚,并没有界定“亲属”所涵盖的范围,因此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就有很大的自主权。
他说:“所以在实践过程中,公安机关就有很大的权力,尤其是政治案件,限制很多不必要的人、所谓不必要的人就是比较疏远的亲属,不准他见面,公安机关总而言之限制一些大多数的亲属去探视政治犯,这是公安机关的权力。当然这种权力有时候也不免被滥用。”
*王友金:当局限制刘霞自由是违法*
至于中国当局限制刘晓波的妻子刘霞的人身自由,王友金教授认为,这是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他说:“作为一个没有犯罪的人,把她软禁起来,限制她的自由,或者因为她的亲属犯了罪,连她也限制自由,这在法律上是侵犯人权的,侵犯了公民的权利,这是不合法的。”
*中国当局答复为什么软禁刘霞*
在刘晓波获奖后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当时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被问到为什么限制刘霞的行动自由时回答说:“我不认识你提到的这个人,你说的情况我也不了解。”后来又有记者追问他:“难道刘霞也是罪犯吗?为什么遭到当局软禁?”马朝旭回答说:“你提的问题,里边得出了很多你自己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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