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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这样两则关于警察接警的新闻事件:
24岁的戴微在5月12日下午被一辆大货车撞成重伤,车祸发生后,一辆泸县警车正好路过,有群众请求,希望警车能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遭到拒绝。附近一修理店的老板驾驶面包车,将戴微送到了医院,但因抢救无效死亡。(5月18日,四川新闻网)
新华社记者前往河北省香河县采访土地违规流转问题时被跟踪,自称宣传部门的人上前盘问记者来历,记者进村采访时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堵在村子东西两头,记者担心自己按拨打当地110寻求帮助,警方对之置之不理。(5月18日,新华网)
警情就是命令,作为捍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警察在得到民众的求助信息时,无论是出于良知还是出于职责责任,都应该迅速反应,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这两起关于警察的新闻事件中,无论是路遇警情还是接到电话报警,前者面对重伤者选择“拒绝”送治,后者则干脆“置之不理”,如此引发舆论热议。
但对于前新闻事件中,警察拒绝将伤者送医院救治,本人更愿意表示谅解甚至赞同。我们看到在路遇此警情后,当事警察拒绝送治,但并不是不闻不问,而是在下车了解情况后,做出的可能有利于伤者救治的应对措施,在当时的情况下,救护车已经从医院出发,并且在短时间内可以到达,救护车上有相对完善的救护措施,并带来相关专业的救护人员,等待救护车的到来应是最好的救人选择,就此而言,警察选择拒绝送治,应是可以谅解并应鼓励之举。如果当时两名警察能够极力说服在场群众等待救护车,或许是更大的功德圆满。
而对于后新闻事件中,对记者的求助置之不理,则表示极大的愤怒和蔑视,当时记者已经向其表达遭遇人身危险的情况,但接警者对具体险情不闻不问,反而责难记者为何去村庄采访,即便是面对普通民众的求助,也应立马出警,而接警者却表示要先向领导汇报,然后就没有了下文,如果那晚记者们不是顺利脱险,那位当地警方就是间接的凶手,如此漠视报警者的生命安全,实在有辱警察之天职,如果不出警是因为权力工具沦为当地利益集团的保护伞,当地警力沦为某些人的家奴,那就是更大的悲哀了。
从两起新闻事件来看,作为人民警察在接到人民求助后,并不是要求要多么地风风火火,但一定要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既要有行动,也要有理性,不能盲目行事,而对于甘于沦为某些利益群体的家奴的警察,只能表示鄙视和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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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老鼠屎害了一窝粥!这种事情只能是针对当事人,不能去代替整体。反正我对这样的人没有好感,也没有偏见!这世界本来就有小人和君子,任何行业任何地方都是!!但是对于小人就应该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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