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琴:荒唐的维稳 非法的软禁

吴玉琴
民族运动会被软禁、卫生大检查被软禁,任何一个理由,都能让公民失去人身自由。而我们并没有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却无端地被迫失去自由。这种无视国际人权公约、公然践踏公民人权的非法行为,是严重的国家犯罪行为。
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在910日的“百姓话题”讨论的题目是“民族运动会来了,你想说点什么?”,看了这个题目,我还真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想说点什么?想说的可太多了!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在贵州贵阳举行,本来这样的一个盛会,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除了体育的价值之外,它并没有任何的政治色彩。可是在一个专制极权的国家,体育运动会的举行却成了打压异议人士的绝佳机会。
中国政府在2004年将人权问题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5年,贵州的仁人志士在经过多方协商后,10月,为了彰显《宪法》的尊严,体验《宪法》在对中国公民的实际运用中能否实质性的得到落实?!贵州首届人权研讨会应运而生。
2005年至今,贵州人权研讨会人员一直是顶着现政权的重重压力,背负着社会沉重的使命感艰难地行进着。被软禁、被失踪、被旅游对于我们大家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而我们在遭受所有的这一切时,当局从未向我们出示过任何的法律依据。
特别是今年“茉莉花行动”以来,每天24小时的轮番监控我们,居然就成了常规。荒唐的是,这一次的民族运动会也成了要带走我们实施软禁的理由。
92日,这天是我们人权研讨会周五聚会的日子。下午2时,当我与丈夫廖双元出门去参加聚会时,一到楼下,监控我们的人就阻拦我们不准出门,我们要他们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否则他们没有任何权利阻拦我们!不理这些监控的人,在他们的跟随下,我们来到了聚会地点——河滨公园。
在还未到场地之前,市国保支队人员黄羚就迎面走来,他一把抓住廖双元,就狠心地掐了老廖一下,老廖一生气就用力甩开了他的手,并大声地谴责说:“你为什么要这样使劲的掐我?!”黄羚恼羞成怒,就要动手打老廖,我一下子横在了两人中间,大声的抗议说:“你要想打就来打我,你可别每次都是用暴力来打老廖(今年67日国保5人围殴老廖的那天,此人也是其中之一)!”
边说边抓扯我们就来到了聚会的场地,在这时已有许多的国保警员一同跟进,他们二话不说就要我们离开。而当时到现场除了我们,还有杜和平先生,3个人明显不是20多个国保和公安及巡防人员的对手。一看我们的人少,国保就想动粗强行将我们带走,而我们却表示不配合,并强调今天我们人权研讨会的聚会是常例,要带走我们,请说出理由。僵持中,国保警员就先将杜和平先生强行带离了。
剩下我们夫妇后,部分国保警员就更加的张狂了,特别是我们不认识的国保,他们甚至想要对我们夫妇行凶。一些国保好说歹说地劝我们离开,在确定其它的人都无法到现场后,我们夫妇在派出所人员的尾随下离开了。
被带到派出所之后,他们才告知我们,今天就要把我们带到距离贵阳20多公里的“林城小碧度假村”去软禁起来。并说一会陈西也要同我们一齐去。当我们拒绝他们无理的要求,并希望派出所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时,他们居然说:“反正我们与你们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们也是在执行上面的命令,你们今天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即使是大家相互撕破脸,在今天晚上我们是抬也要将你们抬去的!”
就这样,在僵持与争执中,我们3人被派出所的人在当晚用车将我们拉到“林城小碧度假村”。94日,在我的要求下,派出所的人让我将母亲接到了度假村,就这样,母亲陪着我被软禁了17天,中秋节我们都是在度假村里度过的。失去自由的日子是非常难熬的,我们被限制不准打手机、不准与亲人联系、不准看电脑。
918日,民族运动会结束,可是我们却依然未获得自由。20日,我们3人商议要向看守我们的人表示要回家,软禁必须结束。谁知派出所的曾所长来了之后,他说我们还不能回家,因为贵阳市要搞全市创卫工作(卫生大检查),所以要到25日我们才能回家。一听所长这样说,我们大家就激烈的抗议,经过我们的抗争他们带我们去旅游了5天,于925日中午回到家里。
民族运动会被软禁、卫生大检查被软禁,任何一个理由,都能让我们失去自由。而我们并没有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却无端的被迫失去自由。这种公然践踏公民人权的非法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为此,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表示强烈的抗议!
今年830日中共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且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修正草案第30条规定,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通知家属会“有碍侦查”,则可以不通知。
如果此法真的能够通过,那么无疑是让当局在打压我们这些所谓维稳对象时,更加的肆无忌惮。更加的能够冠冕堂皇、并且“合法”地随意将我们带走,并且不通知家属。这种明显威胁公民人身安全的恶法,将会让侵犯和践踏公民人权的刽子手们“合法”化地伤害更多的老百姓!
在一个名符其实的人治社会,法治对于执政者来说,是拿来约束老百姓的。纵观写进《宪法》里的公民权利,各项自由,如果能够真正的得到落实,我相信在《宪法》赋予的权利框架下倡导和关注人权,就不会遭受如此无法无天的打压和软禁了!

吴玉琴:荒唐的维稳 非法的软禁


民主中国首发 10/2/2011
吴玉琴
民族运动会被软禁、卫生大检查被软禁,任何一个理由,都能让公民失去人身自由。而我们并没有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却无端地被迫失去自由。这种无视国际人权公约、公然践踏公民人权的非法行为,是严重的国家犯罪行为。
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在910日的“百姓话题”讨论的题目是“民族运动会来了,你想说点什么?”,看了这个题目,我还真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想说点什么?想说的可太多了!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在贵州贵阳举行,本来这样的一个盛会,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除了体育的价值之外,它并没有任何的政治色彩。可是在一个专制极权的国家,体育运动会的举行却成了打压异议人士的绝佳机会。
中国政府在2004年将人权问题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5年,贵州的仁人志士在经过多方协商后,10月,为了彰显《宪法》的尊严,体验《宪法》在对中国公民的实际运用中能否实质性的得到落实?!贵州首届人权研讨会应运而生。
2005年至今,贵州人权研讨会人员一直是顶着现政权的重重压力,背负着社会沉重的使命感艰难地行进着。被软禁、被失踪、被旅游对于我们大家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而我们在遭受所有的这一切时,当局从未向我们出示过任何的法律依据。
特别是今年“茉莉花行动”以来,每天24小时的轮番监控我们,居然就成了常规。荒唐的是,这一次的民族运动会也成了要带走我们实施软禁的理由。
92日,这天是我们人权研讨会周五聚会的日子。下午2时,当我与丈夫廖双元出门去参加聚会时,一到楼下,监控我们的人就阻拦我们不准出门,我们要他们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否则他们没有任何权利阻拦我们!不理这些监控的人,在他们的跟随下,我们来到了聚会地点——河滨公园。
在还未到场地之前,市国保支队人员黄羚就迎面走来,他一把抓住廖双元,就狠心地掐了老廖一下,老廖一生气就用力甩开了他的手,并大声地谴责说:“你为什么要这样使劲的掐我?!”黄羚恼羞成怒,就要动手打老廖,我一下子横在了两人中间,大声的抗议说:“你要想打就来打我,你可别每次都是用暴力来打老廖(今年67日国保5人围殴老廖的那天,此人也是其中之一)!”
边说边抓扯我们就来到了聚会的场地,在这时已有许多的国保警员一同跟进,他们二话不说就要我们离开。而当时到现场除了我们,还有杜和平先生,3个人明显不是20多个国保和公安及巡防人员的对手。一看我们的人少,国保就想动粗强行将我们带走,而我们却表示不配合,并强调今天我们人权研讨会的聚会是常例,要带走我们,请说出理由。僵持中,国保警员就先将杜和平先生强行带离了。
剩下我们夫妇后,部分国保警员就更加的张狂了,特别是我们不认识的国保,他们甚至想要对我们夫妇行凶。一些国保好说歹说地劝我们离开,在确定其它的人都无法到现场后,我们夫妇在派出所人员的尾随下离开了。
被带到派出所之后,他们才告知我们,今天就要把我们带到距离贵阳20多公里的“林城小碧度假村”去软禁起来。并说一会陈西也要同我们一齐去。当我们拒绝他们无理的要求,并希望派出所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时,他们居然说:“反正我们与你们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们也是在执行上面的命令,你们今天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即使是大家相互撕破脸,在今天晚上我们是抬也要将你们抬去的!”
就这样,在僵持与争执中,我们3人被派出所的人在当晚用车将我们拉到“林城小碧度假村”。94日,在我的要求下,派出所的人让我将母亲接到了度假村,就这样,母亲陪着我被软禁了17天,中秋节我们都是在度假村里度过的。失去自由的日子是非常难熬的,我们被限制不准打手机、不准与亲人联系、不准看电脑。
918日,民族运动会结束,可是我们却依然未获得自由。20日,我们3人商议要向看守我们的人表示要回家,软禁必须结束。谁知派出所的曾所长来了之后,他说我们还不能回家,因为贵阳市要搞全市创卫工作(卫生大检查),所以要到25日我们才能回家。一听所长这样说,我们大家就激烈的抗议,经过我们的抗争他们带我们去旅游了5天,于925日中午回到家里。
民族运动会被软禁、卫生大检查被软禁,任何一个理由,都能让我们失去自由。而我们并没有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却无端的被迫失去自由。这种公然践踏公民人权的非法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为此,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表示强烈的抗议!
今年830日中共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且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修正草案第30条规定,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通知家属会“有碍侦查”,则可以不通知。
如果此法真的能够通过,那么无疑是让当局在打压我们这些所谓维稳对象时,更加的肆无忌惮。更加的能够冠冕堂皇、并且“合法”地随意将我们带走,并且不通知家属。这种明显威胁公民人身安全的恶法,将会让侵犯和践踏公民人权的刽子手们“合法”化地伤害更多的老百姓!
在一个名符其实的人治社会,法治对于执政者来说,是拿来约束老百姓的。纵观写进《宪法》里的公民权利,各项自由,如果能够真正的得到落实,我相信在《宪法》赋予的权利框架下倡导和关注人权,就不会遭受如此无法无天的打压和软禁了!

民主中国首发 1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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